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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海鳥混獲研討會


英文名稱是 Taiwan Seabirds Bycatch Workshop,總覺得跟中文有些出入,

暫且不提,做了個三十分鐘的中英文簡報,時間短,只好講得快些,

因為有中英文口譯,所以彼此較能夠瞭解,

坐在後頭的學生應該比較不會"鴨子聽雷"

細節略去不提,後面各單位的新聞稿都講了很多,

只是,新聞稿發完,會議圓滿結束之後

究竟這是個結束,還是新的開始呢?

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美國環保團體狀告美國州政府又一樁

舊金山紅木國家公園發展娛樂,威脅瀕危鳥種

文章日期:2013-06-21 09:32
美國舊金山紅木國家公園Big Basin State Park
為了發展觀光休閒,通過新的開發計畫
可能會威脅到marbled murrelet的生存
於是,環保團體告上法院,要求國家應該採取更積極的保育行動
避免因為觀光威脅到野生物種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Hawksbill - Endangered and Dangerous

Hawksbill - Endangered and Dangerous


這回到檀香山,遇到一件值得告訴喜歡悠遊於大海的同伴們

一位NMFS年輕海洋科學家到海上搜集資料時
遇上hawksbill, 也就是玳瑁,不小心被牠的前肢一揮
造成眼角到額頭很長的傷口,從海上坐船經一個小時轉送醫院
⋯⋯ [事前通知醫生待命,醫生還以為是鯊魚問題,沒想到是海龜]
整形醫師縫了內部四針,外部四十餘針
幸運的是,兩周後復原良好,視力也完全沒受損
如果換在美屬薩摩亞發生此事,沒有夠好的交通跟醫療設備,大概就殉職了。
我們開玩笑說,這該寫個故事,說明hawkbill 是種 endangered and dangerous animal.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MPA successful factors成功要素 2001

文章日期:2013-05-06 09:35
摘要
1.以菲律賓VISAYAS  45個MPA社區為個案研究對象
2.方法:利用相關分析及逐步迴歸篩選設置MPA的成功要素
3.結論: MPA成功因素包括: 社區人口數、體認到漁業資源減少、成功的轉業計畫、社區高度參與決策、執行機關的持續回饋,以及地方政府的參與。
Ref:
Pollnac, R. B., Crawford, B. R., & Gorospe, M. L. G. (2001). Discovering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success of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the Visayas, Philippines. 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 44(11–12), 683-710. doi: http://dx.doi.org/10.1016/S0964-5691(01)00075-8
Abstract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have become a popular coastal resources management method advocated in many projects and programs. While many case studies have been written about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project success, few empirical studies using quantitative methods have been employed. A study was conducted of 45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Philippines. Several success measures were developed and analyzed in relation to a number of independent variables categorized as contextual or project intervention factors. Correlations between individual factors and the dependent variables are discussed. Stepwise multiple regression was used to determine the most important predictors of success. These included: population size of the community, a perceived crisis in terms of reduced fish populations, successful alternative income projects, high levels of participation in community decision making, continuing advice from the implementing organization and inputs from local government. The implications of these results for policy makers and project managers are discussed.


MPA successful factors成功要素 -1996

文章日期:2013-05-06 09:42
摘要
MPA蓬勃發展的過程中,有許多重要限制因素,例如
資金來源、專家投入、完整資訊等等,而策略規劃、對資源的依賴程度,以及分區規劃,都會影響MPA的成功與否。

Alder, J. (1996). Have tropical marine protected areas worked? An initial analysis of their success. Coastal Management, 24(2), 97-114. doi:
Abstract
This article presents an analysis of a survey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 management and describes possible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ir perceived success throughout the tropics. Considerable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MPAs in both developing and developed nations, but the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management plans has lagged behind. Funding, expertise, and lack of information have constrained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MPAs in several tropical nations. Despite the promotion of ecologicall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involvement of local communities or stakeholders within protected areas, few countries incorporate these principles in the management of MPAs. Tropical MPAs are considered to be of limited success by area managers. Several interrelated factors, such as strategic planning and reliance on coastal resources and zoning schemes, may influence the success of these areas.


MPA successful factors 成功要素 -2011

文章日期:2013-05-06 09:53
同位作者在2001年研究菲律賓MPA成功要素後,十年後再做一次類似研究,用PCA分析要素。
Pollnac, R., & Seara, T. (2011). Factors influencing success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the Visayas, Philippines as related to increasing protected area coverag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47(4), 584-592.
Throughout the world there is a general consensus among environmentalists that there should be an
increase in the amount of marine area that should be reserved in 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 In fact, the 1998 Philippines Fishery Code indicates a need for designation of at least 15% of municipal waters for fish refuges or sanctuaries. Such an increase in area would take productive fishing areas away from fishing communities that can ill-afford the loss. The larger the protected area, there will be a greater number of people impacted.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success of Community Based MPA (CBMPA) performance in the Visayas, Philippines and their significance in efforts to increase the size of protected areas.



MPA successful factors 成功要素 -2009

文章日期:2013-05-06 10:05
MPA的成功與否,至少必須從生態跟社會面來剖析,
科學研究基礎很重要,才能從生態面落實保育,而相關機構間的整合也是成功要素。特別是建立監控機制、尋找共同目標、法令支持等都不可或缺。
Lowry, G. K., White, A. T., & Christie, P. (2009). Scaling Up to Networks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the Philippines: Biophysical, Legal, Institutional, and Social Considerations. Coastal Management, 37(3-4), 274-290. doi: 10.1080/08920750902851146
The growing number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 globally represents an increasing
interest in marine conservation and fisheries management and the potential of planned
and managed MPA networks as a way of strengthening local management. This study
documents the development of MPA networks in the Philippines and identifies critical
success factors and issues. Methods were field observation by participation in MPA
and fisheries management projects and focused interviews that gathered opinions and
observations of primary MPA network stakeholders in the central Visayas region. Findings show that an MPA network is defined through social and ecological criteria. From
a social perspective, a network is comprised of people and organizations that manage
component MPAs, benefit from the network, and promote the network’s viability through
shared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and information. To qualify as part of an ecological
network, individual MPAs must interact ecologically (e.g., source or sink of larvae and
propagating organisms, protection for habitat, and threatened or endangered species)
to enhance fisheries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The study found that while social
and ecological criteria are shaping MPA networks through science-based planning,
integrated management, and coordination, there exist numerous institutional issues related to scaling up to networks from single MPAs.
 Issues pertain to: limiting access
to resources, boundary delineation, monitoring compliance, finding common goals and
identity,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Factors correlated with management success included
common institutional processes and legal support, improved understanding of benefits
from a network and improved habitat conditions and fishery yields associated with MPAs




MPA successful factors 成功要素 -2010

文章日期:2013-05-06 10:13
成功的海洋保護區規劃,首要有立法、正致力以及足夠的資源(資金),其次則需要科學研究與社區支持
Gleason, M., McCreary, S., Miller-Henson, M., Ugoretz, J., Fox, E., Merrifield, M., . . . Hoffman, K. (2010). Science-based and stakeholder-driven marine protected area network planning: A successful case study from north central California. 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 53(2), 52-68. doi: http://dx.doi.org/10.1016/j.ocecoaman.2009.12.001
The planning process for California’s Marine Life Protection Act in north central California represents
a case study in the design of a regional component of a statewide network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 for improved ecosystem protection. We describe enabling factors, such as a legislative mandate,
political will, and adequate capacity and funding
 that fostered a successful planning process. We identify strategic principles that guided the design of a transparent public planning process that delivered
regional MPA network proposals, which both met science guidelines and achieved a high level of support
among stakeholders. We also describe key decision support elements (spatial data, planning tools, and
scientific evaluation) that were essential for designing, evaluating, and refining alternative MPA network
proposals and for informing decision-makers.


MPA successful factors 成功要素 -2009 for Indonesia

文章日期:2013-05-06 10:45

此篇印尼研究顯示,社區機構以及執法為重要成功因素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success of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North Sulawesi Indonesia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examine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success of community 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North Sulawesi Indonesia. The research took place in North Sulawesi Province of Indonesia. A multi-methods approach was used including administration of a survey questionnaire to a random sample of household respondents, use of secondary data, key informant interviews and direct observations within the field sites. Results demonstrate that community-based management interventions and community responses are complex and varied. Progress in establishing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was related to community context and the amount and type of project interventions provided. The role of community organizers was also an influencing factor. Compliance with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conservation rules was related to the distance of the reef area to a settlement. Effective enforcement measures can be tailored to the type of violator and the type of rules. Local rules can be effectively enforced when the violator is from the community. Enforcement is more difficult when the violator is from outside the village. Alternative livelihood strategies provide only a small degree of impact on reducing fishing effort if not coupled with effort restriction or limited entry strategies. Community development intervention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successful conservation strategies. The dynamic nature of the human ecology of coastal communities defies any form of highly predictive cause and effect linkages assumed in most project logic models Since complexity is inherent in the human component of the ecosystem, the uncertainty of human responses to management interventions requires an adaptive and ecosystems-based management approach. ^

Subject Area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Sciences|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Aquaculture

Recommended Citation

Brian R Crawford,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success of community-based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North Sulawesi Indonesia" (2009). Dissertations and Master's Theses (Campus Access). Paper AAI3401134.
http://digitalcommons.uri.edu/dissertations/AAI340113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漁業協議 奠定台日中永續次序


文章日期:2013-04-14 22:05

漁業協議 奠定台日中永續次序

中央社 – 2013年4月14日 下午3:3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歷時17年才簽署的台日漁業協議,讓台灣漁船終能在釣魚台附近海域安心捕魚;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說,談判成功關鍵是先易後難,並可為台、日、中未來建立永續漁業作業次序。
台日漁業協議4月10日簽署,台灣漁船終於得以安心在釣魚台附近捕漁,其中4530平方公里是新增作業水域。
沙志一接受中央社專訪,首度透露台日漁業協議何以能於簽署前1個月內完成突破性進展的原因。
談到源起,沙志一說,台灣漁船百年來都在釣魚台周邊海域作業,過去日據時代或是琉球為美軍托管年代,台灣漁船的作業從不曾是問題;但日本於1996年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同年7月20日宣布實施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台日雙方開始會談重疊水域問題。
漁業署統計,僅2006年到今年4月10日,台灣漁船遭日方公務船干擾計252艘次。
沙志一分析這次協議得以在最近一個月3次會談,3月6、19日及4月2日有所突破,致勝關鍵就是先易後難的務實、互諒談判策略奏效。
他說,真正關鍵是3月6日以後,日方第一次派了水產廳部長級官員與他會談,「我聽完他的分析以後,就跟(總統)府方做完整報告,建議方案就是先易後難,先把重要的(八重山)北方作業水域拿下來。」
他並說,「經過長官的允許,我們3月12第二次預備會議提出方案,先暫緩北緯27度以北、八重山以南的水域處理,等於免除了琉球80%漁民的水域作業顧慮,讓日本政府的壓力減少了;所以我們要到釣魚台周遭水域,甚至超過暫定執法線的水域。」
3月19日會議中,他說,日本外務省局長級官員出面,但仍是小方案提議;沙志一適度表達務實的談判態度,但講了重話,強調「我們已充分考量日本的難處及尊重琉球居民的權益,如果還是要技術性的談,那對不起,我們不要談了。」
談判期間,沙志一曾當場翻幾次臉,也一度離席表示要暫停會議,隨後也正式行文給國安會跟外交部說「不談了」;但也因此有了轉折,日本外務省了解台灣非常有誠意要排除難處、積極務實談判。
4月2日再談時,日本外務省主談官員體認「大家有共識要趕快談成」,就這麼順利依著一週前的設定,4月10日完成簽約、公布,期間雙方作業都很辛苦,但終不負期望。
他重申,一切歸功於雙方高層都希望在漁季前減少作業糾紛的意志堅定,也體會到國際的氛圍,包含這次協議擱置互不抵觸彼此主權、領海主張的問題。
沙志一表示,若發生海巡署來不及護漁,中方介入時會引發台日政府不願意見到的窘迫情況,中方可宣傳保護台灣漁船;因此雙方都很務實想先建立台日漁業作業次序。
他補充,日方或台灣還要再與中國大陸協議漁船作業次序,而中方沿海僅官方掌握的船數達30幾萬艘,沒登錄的更多,作業又比較霸氣,台日先協議出永續資源的作業次序,也將有利於後續台日各自與中方的協議次序建立,讓台日中共同永續海洋資源。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有價值的參考文獻

有價值的參考文獻

文章日期:2013-04-09 11:05
第一次寫PAPER的時候,有前輩告訴我,參考文獻引用也很重要,
Editor, reviewer會看,你是否有引用此領域的重要參考文獻,好知道你功課做的夠不夠
後來發現的確如此,有些善良的reviewer會提供你沒注意到,但是重要的或者是最新發表的文章
[雖然你也會想,這是不是reviewer自己的文章呢無妨,總歸都很有參考價值]
之後,再看到學生用其他碩士論文當參考文獻的時候
就會三聲五令的要求他們去找原始參考文獻,不要偷懶直接用前面學生翻譯的中文 copy and paste,
特別是很多時候,這些碩士論文翻得也不盡然正確,或者有時詞不達意,讓人看得很痛苦~~~
只是有時候學生一時之間也不知道哪些是重要參考文獻,所以,在這裡留下一些給學生參考,就不用年年講了。
有關海洋環境

有關海洋資源
Worm, B., Barbier, E. B., Beaumont, N., Duffy, J. E., Folke, C., Halpern, B. S., C.Jackson, J. B., Lotze, H. K., Micheli, F., Palumbi, S. R., Sala, E., Selkoe, K. A., Stachowicz, J. J., & Watson, R. 2006. Impacts of Biodiversity Loss on Ocean Ecosystem Services. Science, 314: 787-790.
  
以上這篇就是宣稱 2048無魚可吃的文章,被引用超過一千五百篇,但並非全無爭議,所以,作者後來在2009年補充說明,建議這兩篇應該一起看,避免對現況太過悲觀或者極端。
Worm, B., Hilborn, R., Baum, J.K., Branch, T.A., Collie, J.S., Costello, C., Fogarty, M.J., Fulton, E.A., Jeffrey A. Hutchings, Jennings, S., Jensen, O.P., Lotze, H.K., Mace, P.M., McClanahan, T.R., Minto, C., Palumbi, S.R., Parma, A.M., Ricard, D., Rosenberg, A.A., Watson, R., Zeller, D., 2009. Rebuilding Global Fisheries. Science 325, 578-585.

TBC…..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歐盟禁止漁船拋棄漁獲,跟鳥也有關係?


文章日期:2013-04-08 12:35
都說漁民會因會漁獲配額制度而丟棄不少漁獲--
經濟價值低的,小的,
臺灣船可能會把部分運回來當下雜魚、作魚丸
很多歐洲船就直接在海上拋棄,數量驚人
於是歐盟要禁止漁船丟棄漁獲,以保育海洋資源
不過,海鳥專家說話了,
他們在鰹鳥身上裝攝影機,蒐集二萬多張照片,
發現有42%的鳥會習慣追著漁船搶魚吃,雄鳥的81%又比雌鳥的30%來的高
所以,如果不准漁船丟棄,那首要受到衝擊的便是海鳥,這下子糧食來源變少了。
只是,總不能說為了保育海鳥就讓漁船浪費漁業資源
所以,海鳥專家們轉說,這樣子海鳥就必須回到原始的棲地與生活模式
過他們原來該過的生活了~
Citation: Votier SC, Bicknell A, Cox SL, Scales KL, Patrick SC (2013) A Bird’s Eye View of Discard Reforms: Bird-Borne Cameras Reveal Seabird/Fishery Interactions. PLoS ONE 8(3): e57376. doi:10.1371/journal.pone.0057376
http://www.plosone.org/article/info%3Adoi%2F10.1371%2Fjournal.pone.0057376
新聞版
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3/03/130314111640.htm?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Feed%3A+sciencedaily+%28ScienceDaily%3A+Latest+Science+News%29

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氣候暖化,企鵝開心?


文章日期:2013-04-07 22:17
每每聽到氣候變遷造成許多動物流離失所或者面臨缺乏食物的窘境
難得聽到有因為氣候暖化而增加的族群,不知道應不應該開心呢?
Larue等科學家發現,這些年來的暖化現象,造成冰川溶解,使得阿德利企鵝的棲地範圍變大
過去六十年來,數量從三萬五千對增加到六萬五千對,增加84%,
這項研究,或許可以刺激科學家們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地球暖化所帶來的可能影響

 LaRue MA, Ainley DG, Swanson M, Dugger KM, Lyver PO, et al. (2013)  Climate Change Winners: Receding Ice Fields Facilitate Colony Expansion and Altered Dynamics in an Adélie Penguin Metapopulation. PLoS ONE 8(4): e60568. doi:10.1371/journal.pone.0060568
http://www.plosone.org/article/info:doi/10.1371/journal.pone.0060568
以下有比較繽紛的介紹
http://weather.aol.com/2013/04/05/climate-change-may-help-penguin-colony/

海洋健康指數 --- Ocean Health Index

文章日期:2013-04-07 21:38
海洋健康指數
100分為海洋永續滿分,全球平均60分來看,
臺灣得分為57,在171個國家/地區排名69


海洋占地球面積70%以上,海水占全球水資源的97%,超過40%人口居住於距海100公里的海岸地區,提供每人每年平均約17公斤的蛋白質,海洋相關經濟產業每年產值達3-6萬億美金,對於人類的貢獻不言可喻。而海洋環境因為人類運用而造成的壓力、破壞也日益嚴重,包括氣候變遷導致海水酸化、各類汙染、。
然而,究竟海洋被破壞到甚麼程度,哪些是關鍵影響因素,是否能夠量化,則是管理者與科學研究者長久以來感到好奇而又極其複雜的問題。六十餘名美加科學家組成的團隊在2012首度嘗試整合各項資訊,估算全球171個國家的海洋健康指數(Ocean Health Index, 簡稱OHI),希望能夠平衡客觀的從生態、社會、經濟面綜合評量海洋健康狀況,作為永續的基礎。在這套健康指數,有哪些因素被列入呢?是否具有代表性呢?本文扼要說明該評估體系的內容,特別是台灣在該體系的評比狀況,並提出一些爭議點,作為未來持續發展以及保護海洋的基礎。

評估方法
此指數系統以各國管轄水域的水域,也就是專屬經濟水域為目標,公海部分不納入討論。科學家們從數百個曾被考量的指標中彙整出十大類,其中三類又各自區分為兩個子項目。估計每項指標時,會以近五年資料為研究時間範圍,以永中心思想,針對其特性或者近年發展狀況設定參考點或目標值,參考點部分會斟酌時間、空間、目標函數或者藉由指標性國家綜合訂定。。評估過程包含四項因素:現況(present status最近五年資料與參考點的比值)、壓力(pressures各項可能面臨的生態及社會負面因素)、抗力(resilience各項可能的改善因素,包括政策法規以及生態等正面因素)以及趨勢(近五年的變化、增減比例)。結合上述四項因子,估算未來趨勢(未來趨勢=現況*(1+(0.67*趨勢)+0.33*(彈性-))),再將現況加上未來趨勢除以二得到各類分數,綜合估算得到總分。故本指數估算的時間範圍為近五年,五年之後的狀況則尚無法預測。

評估項目與結果
針對十項指標的定義以及結果,逐項說明如次:
一、  海鮮永續 (Food Provision, 食物供應)
海鮮是人類糧食重要來源,幾乎占人類蛋白質來源的一半。此點再分為海洋漁業與海水養殖,如果資源能夠永續的機會越高,此分數就會較高,換言之,也就是過漁的機率越小,而若混獲、意外捕獲的情況嚴重,則會使分數降低。至於永續海水養殖,則要進一步考量對於海水水質的維護程度以及是否需要捕撈野生物種。如果海水養殖(例如海上箱網養殖)會造成棲地的破壞或者非當地原生種的外流,也都是負面因素。
全球的平均分數僅有24分,台灣為45分。海洋漁業方面,全球得分僅有25分,表示大多數國家海洋漁業捕撈量都未達永續的標準。海洋養殖方面的得分則更低,全球平均僅有10分。不過此項的得分機準是以中國為參考,估計每平方公里海洋養殖所可能產生的漁獲量,在許多國家尚未發展海洋養殖的情況下,分數低反映的是尚未被妥善運用,而不單是養殖方式不夠永續。此部分台灣得到49分,顯示台灣的海洋養殖的發展情況較其他國家為高。

二、  確保漁業就業機會(Artisanal Fishing opportunity)
海洋提供許多發展中國家漁民就業機會,近半的全球漁產品係由家計型漁民所捕撈。因此,本項指標評估各國政府是否提供或鼓勵漁民能有充分的就業機會,而暫不考慮該漁業是否永續。此項評分是十項得分鐘最高者,全球平均為87分,台灣高達95分。顯示大多數的國家能提供沿海漁民適當的管道進行漁業。

三、  海洋自然資源永續(Natural products)
此項評估非漁產物的海洋產品之永續與否,包括珊瑚、海藻(海草)、海綿、貝類、魚油以及觀賞魚等六類。此六類產品的全球年產量達145萬公噸,產值達25.7億美元,提供可觀的就業機會以及經濟、貿易收益。而此類生物都需要良好的海洋生態環境維持,倘環境被破壞,也會影響其產量,特別是全球有90%以上的海水觀賞魚來自珊瑚礁。此分數以歷史產量最高值的65%視為永續量,此項全球平均僅有40分,台灣則為38分,表示各國已經開始努力保育,惟仍有加強空間。

四、  儲碳能力(Carbon Storage)
本指標估計沿海自然生態系,包括海藻、潮沼區以及紅樹林等生態系的儲碳量,本指標以1980年代為標準,分數越低表示該地區碳儲存能力在1980年代之後下降得越迅速。全球平均為75分,表示仍保有1980年代的75%,表示有不少國家的狀況還算健康,台灣得分為91分,顯示保存水準優於平均值。

五、  海岸防衛力(Coastal  protection)
此指標估計海岸地帶抵擋暴風與洪水的能力,與前項指標類似,本指標以1980年代為參考點,評估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熱帶珊瑚礁與海冰等重要海濱棲地的面積變化,全球平均73分,顯示部分地區棲地雖仍完整,但也有不少地方已經急速下降。這部分台灣僅有50分,顯示台灣沿岸地區被破壞的情況較嚴重。

六、  海洋經濟與工作(Coastal livelihoods and economies)
此項又分為生計與經濟,也就是工作機會與收益兩項。生計的部分,又分為工作機會與穩定的薪資收入,海洋產業的工作包括漁業、海水養殖、海洋旅遊與娛樂、賞鯨業、運輸、港口、船舶與造船、再生能源等至少八種產業,參考點係採用過去五年海洋產業就業率以及全國就業率的比值,分析海洋產業工作機會的增減狀況。高分代表海洋工作的增加或者新增加,低分則表示降低。這項數字在各國之間差異很大,舉例來說,祕魯、印尼、中國從1990年到2008年,海洋產業就業機會增加65%41%19%,相對的,挪威及日本則減少29%45%。在生計此項,全球平均達84分,顯示多數國家的海洋產業就業機會微幅下降。經濟方面,則以海洋收入與GDP成長的比值為估計值,全球平均為67,顯示海洋產業產值下降較GDP為多。台灣則為72,略高於平均值。
整體分數上,全球為75分,萬那杜、所羅門群島等國家得到滿分,台灣則為60 分,排名全球第133名。

七、  海岸休閒魅力(Tourism and recreation)
因為資訊有限,所以此項指數尚無具體的參考值,主要參考旅客數、旅遊時間以及沿海區域的永續旅遊為評估指標,但由於人數會受到各國人口數多寡的影響,因此綜合觀光競爭力指數等眾多指數,再以各國順序以及比例估算之。全球平均僅有10分,英屬加勒比得到滿分,西班牙有 34分,台灣僅有3分,為第84名,美國則僅有1分。作者也承認,由於有些國家因為貧窮、戰爭等動亂,無法發展觀光業,或者資訊不足,導致此項分數可能被低估。

八、  海岸在地意識 (Sense of place)
本指標評估受保護的指標種以及海岸地區的比例,具有文化意涵。其一的指標種,可以是由國際生態保育聯盟(IUCN)所界定為最應關心的瀕危物種,或者受到文化關注的物種(例如大白鯊、綠蠵龜、北極熊),目前70分顯示並非所有指標性物種都受到保護,仍有努力空間,此部分台灣為65 分。
其次為保留區域比例,可以包括海洋保護區或者其他因為美學、文化、休閒、歷史等原因所保護的區域,以保護沿岸三海浬水域的30%為參考點。此項分數並不高,僅有41分,而台灣更僅有10分,顯示台灣海岸保存區的比例偏低。

九、  潔淨海洋(Clean waters)
水質潔淨的評估指標為汙染程度,包括水體優養化、化學物質比例、病原體、垃圾等含量,目標值為零汙染,汙染越低則所得到的值越高。最高分為俄羅斯,平均值78分,表示海洋汙染的程度尚沒有想像中嚴重,但仍有改善空間。不過台灣僅有60分,勉強及格。

十、  海洋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
生物多樣性包括豐度與種類數量,種類部分,以IUCN列為瀕危物種的多寡為估計值,得分高者表示風險低,平均為79分,台灣為88分。棲地方面,評估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鹽沼、海冰以及潮間帶的保護狀況,平均88分,台灣則僅有57分。此項分數較高的原因之一在於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提供資訊。本項目全球平均為83分,台灣平均為88分,排名33,為各項中排名較前者,也可見台灣海洋生態系的豐富度。

討論與爭議
各國所得分數介於36-86之間,在此項評比中得到第一名的美屬賈維斯島,是美國在太平洋上的一個無人島,已被列為海洋保護區,德國、荷蘭、加拿大位居前十名,日本為第十三名,美國排名27,台灣則為69名,獅子山排名最後。一般而言,已開發國家、較無人居住的島嶼所得分數較高,而非洲、中美洲以及中東國家分數則偏低。主要原因為已開發國家有較充裕的經費進行各項保育工作,或者是無人居住島嶼因為破壞較低所以分數高,所以此指數與國家開發程度以及人口數密切相關。各國之間在各類別得分的差異性相當大,例如美國和英國分數不相上下,但英國在糧食供應方面分數遠高於美國,而美國則在海岸保護的分數勝出。因此,單從分數相近未必表示情況類似,所以,各國應該從其評比分數低的項目先著手思考未來如何保育海洋。至於資料缺乏也是必須彌補的缺口。
對於前述結果,並非絕無爭議,美國另一群學者對於該文中對於糧食供應(平均25)的評比便不以為然,舉例來說,一般咸認為美國和紐西蘭的漁業管理制度比歐盟多數國家好,但美國與紐西蘭在糧食供應僅得到1625分,法國以及西班牙反而高達8760分。該文作者則回應表示,在許多資訊不足以及地域特性不同的情況下,各項指數會經過區域性權重而非單純以原始值估計。此外,對於漁獲量減少是否代表資源減少?漁業科學家也有兩派不同的看法,開發中國家資訊的不足,以及油價、魚價等市場變動都可能是影響漁獲量減少的因素,而非資源枯竭。
即便有這些批評,海洋健康指數仍普遍受到肯定,這也是作者群希望本指數系統能開啟更多的討論,發揮引領海洋保育的作用。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許多研究文獻多從環保的角度去要求海岸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育,此指數也兼顧到人類的生計、糧食來源以及休閒娛樂等經濟社會性需求。而藉由指數評比的方式,或許也能吸引更多政府官員的關切,而願意進一步採取行動。當然,仍有許多不足之處,科學家們也希望繼續改善,也希望藉有此基準點的建立,作為未來加強管理維護的參考點。對於位在及格邊緣的台灣來說,是否也能夠思考參照本指標,構築台灣海洋保護的未來方針,提升台灣海洋的健康指數呢?

主要文獻:Halpern, et al., 2012, An index to assess the health and benefits of the global ocean. Nature 488:615-620.
詳細資訊可至以下網站查詢: http://www.oceanhealthindex.org/

新聞版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有心做事的人

文章日期:2013-03-18 12:45
無意中看到一個網站
美國羅德島議員的網站
 逐一敘述努力保護環境的結果
 歡迎大家的投入
http://www.whitehouse.senate.gov/issues/environment
 心裡想 我們有這樣開放心胸而又有為的立法委員嗎?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把北方諸島列為海洋保護區吧!

文章日期:2012-09-22 13:59

對於近日紛紛擾擾的釣魚台事件,中日兩強動作頻頻,相形之下,台灣最新提出的做法是印製郵票。基於釣魚台列嶼是台灣固有領土,基於釣魚臺臨近水域是我國漁民傳統作業漁場,基於海洋資源保育以及保障漁民權益,政府是否可以考慮將釣魚臺、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合等島嶼稱為北方諸島,公告為海洋保護區
從科學面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多年前即籌劃北方三島海洋國家公園,此處的北方三島指的是彭佳嶼、棉花嶼與花瓶嶼,該水域資源豐富,漁業活動頻繁,政府近年委託學者從事多項海洋科學研究,顯示該水域的海洋生物多樣性以及漁業資源豐度,考量資源因素,該水域確實具備有劃設海洋保護區的潛力。海洋保護區的另外一個概念是海洋保護區網絡(network),當劃設過大水域可能因為執法不易而受到阻礙時,劃設幾個相鄰的區域是折衷的作法。慮及釣魚臺臨近北方三島,如能將之連接為北方諸島,就海洋保育概念更具保育價值。
從社會面看,雖然漁民對此多不表支持,擔憂劃設為保護區禁捕之後,會影響生計。但「海洋保護區」不等同於全區禁捕,海洋保護區設置目的是排除海洋汙染等傷害資源的活動,不表示完全禁止漁業合理運用,美國夏威夷島弧劃設達十萬平方公里之保護區,亦僅有部分水域禁捕,而非全區禁捕。
從政治面看,海洋保護區的劃設也是主權的宣示,英國在2010年四月劃設查哥斯群島海洋保護區,該水域位於印度洋,面積達六十五萬平方公里,在當時成為全球最大的海洋保護區,備受環保人士讚揚。實際上,該水域鮮有英國漁民活動,相對沒有漁民阻力,而該群島早期曾屬於模里西斯所有,英國將島民遷移至模里西斯後,將此島提供給美國建設軍事基地,據悉當初英國承諾將於該島不具軍事用途後,交還給模里西斯,但從英國公告海洋保護區看來,該島劃設保育區形同主權的宣示,暗示其歸還恐將遙遙無期。
因此,從海洋資源保育、海洋資源合理利用以及宣揚主權三個角度思考,值得考量將釣魚台列為北方諸島劃設海洋保護區,將釣魚台周遭十二海里列為禁捕區,以外水域列為多功能使用區,再來與日本討論漁權吧!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杞人憂天


文章日期:2010-04-03 11:30
Eric 學校看 正負二度C
看完覺得有點害怕
因為看到101被淹掉了......
我們只好跟他說
那是一種誇飾法....

最近看這些資訊
都有種"杞人憂天"的感覺
只不過
這些散發杞人憂天訊息者
都是些高知識分子
只是
我們其實沒有聽到甚麼對策
有些推斷確實也超越科學的評估
甚至不考慮科學評估本身的不確定性
而即使是國際間大費周章召開哥本哈根會議
也還是虛應故事一番
弄得多數人人心惶惶
一天到晚為了省幾度電、省幾度水、少烤幾次肉
動不動把節能減碳放在嘴邊

而真的造成衝擊的少數人士
依舊我行我素的舞著經濟大旗繼續努力....

所以
也許要為杞人憂天這四字重新定義了!

2003年10月12日 星期日

談國際漁業管理之新挑戰


文章日期:2013-05-02 15:56
處理完海鳥議題之後,
後面接踵而來的是最為及手的非法漁業問題,
這問題有個簡稱叫"IUU"漁業==> 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外國人喜歡三個字排比改為縮寫,
IUU之後對應有MCS(monitoring, controll, surviellience)
總之,這是後來許多年許多政府都頗為困擾的問題
如何能夠官兵抓強盜,也是需要花費人力物力的大問題
現在回頭來看,這文字還是寫得有些硬~~~凡人不好懂
**********************************************************
就非法未報告不受管理(IUU)漁撈行為之因應
為因應人類對於糧食的需求以及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全球性及區域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透過國際合作,從各個面向進行管理,以追求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然而部分漁船的作業涉及所謂的IUU(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非法、未報告、不受管理)漁船已成為此類國際漁業管理最大的漏洞。據印度洋鮪類委員會( Indian Ocean Tuna Commission,IOTC)表示,印度洋的大型延繩釣漁業漁獲量每年約有七萬公噸為IUU漁船所捕獲,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nternationalConven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tlantic Tunas,ICCAT)表示,1999年漁獲量中約有10%為IUU漁船所捕獲,而南極海洋生物保育委員會(Commission for theConservation of Antarctic Marine Living Resources,CCAMLR)則表示有相當可觀的美露鱈(toothfish,Dissostichus spp.)為IUU漁船所捕獲,海洋法國際法庭亦呼應此說法。因此為杜絕IUU漁船的作業,各國際漁業組織以推動產地證明書配合貿易制裁措施,企圖限縮IUU漁船生存空間,以達到共同打擊IUU漁船為目的。
由於目前由我國人經營而登記為第三國的權宜國籍漁船大多數被歸類為IUU,使我國成為眾矢之的,甚至未來可能被列為貿易制裁對象,為避免影響我國聲譽,業者應予謹慎處理。

IUU定義

究竟何謂IUU漁業?IUU一詞在南極海洋生物保育委員會(CCAMLR)會議中首度被提出,特別針對美露鱈之非法捕撈用,後來擴大泛指非法、未報告、不受管理之海洋捕撈漁業。目前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所採用之定義如下:

非法漁業(Illegal fishing)包括:
(1)本國或外國漁船未經該國許可,或違反其相關法令,在該國管轄水域內進行的漁撈活動;
(2)隸屬於該有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成員國之漁船,但從事違反該組織通過的而且該國家受其約束的養護和管理措施,或違反適用之國際法有關規定的漁撈活動;
(3)違反國內法或國際義務的漁撈活動。
未報告漁業(Unreported fishing)意指:
(1)違反國內相關法令,未向漁政主管機關報告或誤報的漁撈活動;
(2)在相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管轄水域進行作業,違反該組織報告規則,未予報告或誤報的漁撈活動。
不受管理(Unregulated fishing )意指:
(1)無國籍漁船或屬於非有關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成員國之漁船,在該組織適用水域進行不符或違反該組織的養
護和管理措施的漁撈活動;
(2)不符合各國按照國際法應承擔的海洋生物資源養護責任的漁撈活動。

IUU漁撈作業牽涉層面很廣,近年來由於漁業資源量日減,漁撈能力過賸,導致國際漁業組織採行越趨嚴格之管理措施,使得IUU漁撈作業似乎有持續增加之趨勢,公海上權宜國籍漁船漁獲努力量不斷擴張,而開發中國家小規模漁業無報告作業之情況也甚為嚴重,使得國家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可能無法達成其管理目標,並可能導致資源崩潰,或者嚴重影響復育已枯竭種群的努力,亦因此國際間開始採取行動抑制IUU漁業行為。

國際漁業組織之行動
一、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之國際行動計畫(IUU-IPOA)
身為全球性漁業管理組織,基於IUU漁業對於國際漁業資源之養護及管理所產生之負面影響,以及國際間既存的相關條約無法對於IUU漁業產生有效的制裁,FAO漁業部長會議在1999年3月通過羅馬宣言後,同意發展一項國際行動計畫,解決各種形式之IUU漁撈行為,並請FAO在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推動處理IUU問題。後於2000年5月在雪梨召開專家諮商會議,2000年10月2日到6日在羅馬召開第一次技術諮商會議,並於2001年2月23-24日召開第二次技術諮商會議,研擬管制IUU捕撈之國際行動計畫草案,提送2001年2月26日到3月2日之第24次FAO漁業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Fisheriesof FAO)討論通過,送交2001年6月FAO會議通過,該行動計畫(IPOA-IUU)全文詳參(www.fao.org/ DOCREP/003/ X6729e/ X6729e00. HTM)。其內容及精神如下:

(一)所有國家責任
1. 全面履行國際規範,為讓國際法有關規範產生效力,
以防止、嚇阻及消除IUU漁業行為,IPOA要求各國即使
未簽署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等相關公約,都應全面履行
責任制漁業行為準則及相關的IPOA,並積極參與區域性
漁業管理組織,或至少遵守其保育管理規範。
2. 沿岸國具有開發與保護其管轄區域海洋資源的權
力,應採取相關的手段與措施以保護及管理其海洋資
源。鑒於許多發展中的沿岸國欠缺偵測IUU漁業的能力,
也期望各國應協助該類國家之能力建構。
3. 船旗國應加強對於漁船在公海作業之管理,實際上因
為許多船旗國沒有盡力履行該項義務,才會導致投機漁
船至該類船籍國註冊,以逃避相關管理措施。
4. 每個國家都應該徹底檢視自己國家有關IUU漁業行為
的相關法律規範,包括是否已善盡身為船旗國、沿岸國、
港口國、及貿易國之責任,才能據以發展或修正管理計
畫。
5. IUU漁業問題存在已久的原因,在於國人的管制措施
不當,許多國家無法約束、控制或察覺其國人在他國或
他船從事漁業行為,亦難以防止權宜國籍漁船從事IUU
漁業。但各國仍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其國人不得從事
IUU漁業,並共同合作以確認出從事IUU漁業者。
6. 要求所有國家應對此類從事IUU漁業的無國籍船採取
與國際法一致的措施。
7. 所有的國家應透過訊息交流加以合作防範公海的IUU
漁業。
8. 所有國家應立即終止任何有助於IUU漁業的經濟支
助。
9. 加強監控:有效率的監控將使漁政之主管機關得以交
換IUU漁業相關資訊,才能有效防止及消弭IUU漁業,
各國應透過國際漁業組織合作,加強建立國際性合作網
路。
0.為獲得漁民的了解與支持,各國可自發性地透過相關
措施以減少IUU漁業,包括教育宣導、同儕壓力等。
(二)船旗國責任
1. 應加強對漁船之管理,確保國籍漁船不從事、亦不協
助IUU行為。在接受漁船登記前應確保能執行管轄,使
得漁船不致從事IUU行為,而船隻必須先取得船旗國核
准才可在任何水域作業。
2. 加強漁船租賃之管理,不接受亦不租用涉及IUU歷史之漁船。
3. 船旗國應確保本國籍之漁船、運輸船、及補給船不致
從事或協助IUU漁捕行為。尤其是已經確認為IUU船者,
船旗國運搬船及其他船隻不應與該船合作,最有效方法
為禁止海上轉載。
4. 掌握船位是船旗國基本管理方法,對某些漁業,尤其
是遠洋漁業,漁船監控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VMS)可能是唯一可掌握船位之系統,另一方法
為派遣船上觀察員。
5. 鼓勵船旗國發展海上巡邏,發展中國家則可與其他國
家合作以達成目的。
6. 在公海上作業漁船船旗國可授權他國登船檢查,應他
國要求檢視是否涉及IUU行為船隻或參與區域性安排。
(三)沿岸國
1. 沿岸國可採取之方法與船旗國類似,例如建立VMS、
海上觀察員、查緝非法與處罰等。
2. 在專屬經濟海域中對捕魚行為執行有效地監督及控
管。
3. 確保在其海域中捕魚之船隻皆具有沿岸國核發之捕
魚許可。
4. 海上轉運與加工必須取得沿岸國許可,或至少符合其
有關規範。
5. 沿岸國在入漁協定中需詳列入漁船隻及入漁之船旗
國責任,並要求處罰其船隻違規行為。
6. 加強與國際組織間合作與交換資訊。
7. 制定共同入漁規範,以防止IUU行為,例如FFA(南太
平洋論壇)國家已訂定區域性登錄及外國船隻入漁規
範,成效良好。
(四)港口國
1. 港口國措施應符合公正、透明和無歧視的方式執行。
2. 漁船在進港前,港口國可要求外國漁船申請進港時提
供相關漁撈許可資訊等相關管制措施。
3. 倘有證據顯示漁船涉及IUU行為,港口國可以拒絕漁
船進港的要求,或者是同意漁船進港,並進行徹底檢查。
4. 港口國進行檢查時應當收集相關資料,並提供船旗國
及適當轉送有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5. 港口國倘有適當理由懷疑該漁船從事或支援IUU漁業
時,可不准該漁船在其港口卸魚或轉載漁獲物。
(五)貿易措施
透過貿易措施管制主要是希望依據WTO的原則、權利和
義務, 以公平、透明及非歧視的態度進行,以求達到防
止IUU漁獲物之國際貿易,且不對其它漁產品增加非必
要性貿易障礙。可採用方法包括:
1. 各國應採取所有合乎國際法規範之必要措施,來禁止
該類經過相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認定,確屬從事IUU
行為的漁船捕獲之漁獲進口,或在其國內交易。
2. 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對於此類漁船之認定,須經共同
同意的程序,並應符合公平、透明、及無歧視原則。
3. 各國應彼此合作,透過相關的全球性及區域性漁業管
理組織,以制定經多邊同意的貿易管制措施,此措施應
該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定,而為避免、抵制、及剷除對
於特定魚種的IUU行為之必要做法。
4. 為減少或消弭IUU行為漁獲之交易,可以制定多邊性
魚貨登錄及認證之要求條件,以及其他經多邊同意採取
的合宜措施,例如進出口管制及禁制措施。
5. 各國應採取階段性行動,提升國內市場的透明度,以
追蹤魚貨流通。
6. 各國應採取行動確保本國的進口商、轉運商、購買
商、消費者、機器設備供應商、銀行、保險業者等相關
人士以及大眾均能瞭解:與認同從事IUU行為之漁船交
易,可能帶來不良後果,各國應考慮採取措施以抵制此
類漁船交易。
(六)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
儘管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現今在授權、合法權限、會員制
度與地域範圍方面有所差異,其在IUU漁撈均扮演重要
的角色。可執行功能包括如下:
1. 收集與散發IUU漁撈相關資訊,查出從事IUU漁撈船
隻並協調因應措施,並呼籲會員遵循規定以確保其船隻
未從事IUU漁撈。
2. 採用港口檢查措施,限制海上轉載,並且禁止相關地
域之非會員漁獲在會員國港口卸貨。
3. 採取漁獲證明等貿易文件以及其他相關市場措施。
4. 應鼓勵有實質漁業利益之非會員成為會員,或至少尋
求與非會員合作之適當措施,並考量賦予區域漁業管理
組織秘書處預先處理IUU漁撈權力,以強化組織因應隨
時產生的IUU行為之功能。
5. 透過限制或禁止不遵守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措施之會
員在其管轄範圍捕魚,以加強彼此的合作關係。
6. 加強資訊交流:會員應該提供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有關
船隻與其管轄範圍內,包括使用其港口之他國船隻之消
息以及市場資訊,讓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成為資訊分享中
心。
7. 漁船監督監控體系:透過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製作統
一資料格式,分享資料與維持系統科技整合之標準,使
得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成為中立的漁船監控系統之接收
站,以利保護資料並有助資訊交流。
8. 證書與文件制度:建立及重新定義證書與文件制度,
並制訂可行之標準辦法,包括利用電子系統以利施行。
9. 特許管控: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必須確保在其管轄範圍
之特許資源不會導致IUU漁撈。特許規定可以確保船隻
不以經常更換船旗方式取得一個會員以上之配額。也可
以讓發展中國家漁業發展制度化,並讓區域漁業管理組
織資源分配更公平與透明。
0.其他非會員問題:對於非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會員,區
域漁業管理組織應該鼓勵非會員成為會員,或者至少與
非會員達成「合作」狀態,並應考慮處理非會員從事IUU
漁撈之新措施。
二、國際漁業組織及各國採取之行動
(一)避免國人從事IUU漁業行為
日本要求其國人在非日本籍漁船從事捕撈大西洋黑鮪作
業前須取得許可,此種規範即是要避免其國人在外國漁
船從事IUU漁業。澳洲與紐西蘭則亦制定相關的規定。
在美國則有雷斯(Lacey)法案去遏止該類行為的發生。我
方亦向漁民宣導勿從事IUU漁船工作。
(二)港口國措施
對於違反區域性漁業組織制度的漁獲,禁止其進港或者
卸魚者,目前執行者包括加拿大,歐盟、冰島、日本、
挪威、南非、美國等國家,至於各國對於〝違反〞定義
則視其參與之組織規範或有差異。我國亦禁止權宜國籍
漁船入我漁港卸魚。
挪威、英國與加拿大等三國則透過簽署漁業保育與實施
協定的方式,要求每個締約國必須拒絕從事破壞該協定
相關保育管理措施之漁船進港、卸魚,除了在不可抗力
因素之外。
ICCAT則要求會員國採取港口檢查計畫和限制被認定為
IUU漁船之卸魚、轉載漁獲物等港口國措施。該港口檢查
計畫在1998年生效,要求會員對於在進入其所屬港口的
所有鮪漁船實施檢查程序。倘其他國家的漁船違反該組
織相關規定時,必須提交報告給船旗國以及ICCAT秘書
處,且船旗國必須適當的對該船提起訴訟。
在1998年,ICCAT也通過計畫,各會員國倘發現非會員
國漁船在ICCAT管理的水域從事漁撈作業,且該作業正
破壞ICCAT保育和執行措施,倘該船自願進入該國港口,
則該船必須接受港口國的檢查。如果檢查結果顯示船上
有違反保育措施之漁獲時,則漁船不能進行卸魚和轉載
漁獲物,除非能夠證實該批漁獲物是在ICCAT所轄水域
外所捕獲的。
IOTC於1999年向FAO報告,認為應將港口國措施的目標
瞄準權宜國籍漁船,才能遏止鮪漁業之IUU。雖然IOTC
尚未採取港口國檢查措施,但IOTC要求會員國拒絕權宜
船進港,以減少該等漁船的漁業活動。
(三)市場措施
ICCAT 採行相當多市場相關措施,包括於1994年及1995
年通過的黑鮪行動計畫及劍旗魚行動計畫。ICCAT會先認
定那些國家之漁船對於資源有疑慮之魚種進行捕撈,並
且已影響ICCAT相關保育及管理措施效果時,將要求該
國改正上述漁業活動,倘未改善者,將要求所有會員禁
止從上述國家進口此類魚種。依據此程序,ICCAT在2000
年會議中決議要求各會員國禁止貝里斯、宏都拉斯、聖
文森、赤道幾內亞的大西洋大目鮪漁獲進口。
近十年來,ICCAT針對黑鮪進行統計文件計畫,以處理大
西洋IUU漁船漁獲黑鮪的問題。透過該計畫主要以查明
漁船的船旗國、漁獲的海域及時間,來增加黑鮪漁獲統
計的準確度。依該統計文件計畫的要求,所有會員須要
求每尾進口的黑鮪必須附上船籍國漁獲統計證明文件,
大西洋大目鮪亦將於2002年7月參照該模式要求各國開
立統計證明文件。
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Southern Bluefin Tuna,CCSBT)在1999年通過一個
近似ICCAT模式的南方黑鮪統計文件計畫,並且自2001
年6月1日生效,該計畫目標同樣是透過監控南方黑鮪
的國際貿易以打擊IUU漁船捕魚。
CCSBT亦在2000年3月通過類似1994年ICCAT採用的行
動計畫,以識別非會員漁船之從事,抵減保育及管理南
方黑鮪的漁撈活動。依該計畫,CCSBT 可以要求其會員
履行其國際責任,禁止已經認定而未能採取改正行動的
非會員處輸入南方黑鮪。
IOTC亦於2001年通過大目鮪統計文件計畫,預計自2002
年7月1日起,IOTC 成員必須要求所有輸入的大目鮪須
附上類似ICCAT黑鮪模式的統計文件,惟圍網及鰹竿釣
船捕獲或者主要以銷往罐頭廠的大目鮪不受該管制。
CCAMLR為高價值並特別因高度IUU捕撈而過度利用的美
露鱈設計完善的漁獲統計文件機制。該機制要求每個成
員確定美露鱈卸魚、輸入或輸出的原始量,並確定是否
符合CCAMLR保育措施。為執行該認定,船籍國對其許可
在CCAMLR公約水域內漁捕美露鱈核發記載詳細之漁獲證
明。完整的漁獲文件跟隨美露鱈漁獲的去處,每個CCAMLR
會員須要求所有在其轄區內卸魚或轉載之美露鱈必須附
上完整的漁獲報表。每個成員並必須將其核發或收到的
所有證明影本迅速提供CCAMLR秘書處,且報告其美露鱈
每年進出口來源及數量。我國人經營之權宜國籍漁船議題處理
所謂的「權宜國籍」漁船問題,其中部分係因我少數國
人為規避國內法令之規範,如漁船汰建限制、船員人數
及資格之規定、作業規範及賦稅徵收等,並藉以降低經
營成本,於1990年代開始向日本購買舊船,輸出至管理
鬆散或無實質管理之國家註冊,並於公海作業。我國在
日本中古權宜船成為風潮之前,即在包括中日經貿會議
在內之各種場合與日方交涉,一再要求日方勿再輸出中
古船,製造更多權宜船,惟日方一直未有效處理。之後
由於日本輸出之中古船供不應求,約五年前開始在國內
建造新船再輸出,其中大部份的船旗國均未要求該類漁
船提供漁獲報告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或者該權宜國籍
漁船僅領有該國之船舶執照而並無漁業執照,亦不遵守
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保育管理措施,造成漁業資源管理
問題及漁業貿易不公平競爭,成為國際組織關注的另一
項焦點,也是我政府所積極處理的重要議題。
依據各主要國家所提供給ICCAT的IUU/FOC名單上,目
前全球大型鮪延繩釣權宜國籍漁船約有三百餘艘,其中
日本輸出中古船約有二百艘,臺灣建造輸出新船約有一
百餘艘,其餘為韓國輸出及建造國不明者,此類權宜船
註冊國多為貝里斯、柬埔寨、宏都拉斯、聖文森、赤道
幾內亞等國家;由於其部份權宜國籍漁船係由我國人所
經營,基於資源保育之前提下,我國參考前述國際漁業
組織決議,以及中日漁業諮商決議,以推動相關計畫,
減少大型鮪延繩釣漁船之IUU作業:
一、推動中日行動計畫
中日雙方漁政機關於1998年開始就公海鮪漁業管理進行
諮商,經過多次協商,於1999年2月簽訂中日行動計畫,
該計畫主要目的在於推動鮪資源的養護與管理,並落實
大型鮪延繩釣漁船的管理,特別針對由日本出口及在台
灣建造之權宜國籍漁船分別制定行動計畫,由日方解體
由日本出口之權宜船,以及由我方開闢管道在臺建造權
宜國籍漁船回籍。雙方自1999年以來之主要執行成效如
下:
(一)收購解體日本中古船
日方目標為解體日本出口之中古船,因此日方與高雄市
外籍遠洋漁船協會進行協商,經過雙方多次諮商,雙方
決議以簽約方式辦理,並議定2001年接受解體之收購金
額為每艘八千萬日圓,2002年為每艘五千萬日圓,2003
年為每艘二千萬日圓,簽約船東必須遵守日方規定,配
合日方管理措施並按期至印尼交船,以進行解體工作,
並且不得繼續經營權宜國籍漁船,倘違約則必須付出與收購金額相同之違約金。
由於前述收購之總金額遠較日方估計為高,日方為籌措
相關資金,並說服日本政府編列預算,於是與中日業界
進行協商,成立責任鮪漁業機構(Organization of
Promotion of Responsible Tuna Fisheries,OPRT,網
址:www.oprt.or.jp),由日本政府、日本業界以及台灣
業界共同出資,透過該筆基金之運作進行收購作業。
最初登記接受解體之船隻有62艘,部分船東臨陣退出,
經過協商,日本終於在2001年3月與44艘中古權宜船
船主簽訂契約,預計於三年內進行解體工作,交船期限
為每年的五月三十一日,其中2001年解體船為29艘,
2002年為3艘,2003年為12艘,執行迄今已有29艘漁
船解體,日本並繼續推動本計畫。
(二)推動回籍船計畫
我政府目標為開闢管道,使臺造權宜船得以回籍,納入
我國漁業管理體系。基此,為徵詢相關船主回籍意願,
並配合日方之不買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2000年一
月二十八日八九農漁字第八九一三三○○二九號公告,
受理1994年後於我國建造、輸出,並由國人經營之權宜
國籍漁船登記申請回籍,至截止日總計有67艘漁船申請
並經審核通過,其中15艘過去在大西洋有作業紀錄,惟
有2艘船在2001年間售出及沉沒,故有65艘漁船參與
回籍計畫。
為配合推動前述新造權宜國籍漁船辦理輸入,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於2000年10月18日修訂「漁船建造許可及漁
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六條,同意該類漁船提供至少
一艘一百噸以上延繩釣漁船汰舊噸數,不足之汰舊噸數
得以其他漁業種類汰舊噸數補足以辦理輸入,在同時
間,國內建造新船除上述條件外則必須有百分之五十一
延繩釣漁業汰建權,其餘百分之四十九方得以其他漁業
汰舊噸數補足。
惟由於汰建資格市場供需不平衡,加以國際間對於權宜
國籍漁船管制有限,使得漁船船主並未配合該計畫執
行,致成效有限。加以國際間在2001年紛紛加強對於權
宜國籍漁船之管制,為順利推動回籍計畫,故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漁業署研擬以預先讓與汰舊噸數之方式,俾使
該等漁船得已辦理回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乃於2001年
9月28日修訂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
六條,並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之二,以為
規範。其中第二十六條之二並同意於2000年1月28日
至2002年9月28日之間建造輸出之漁船得以比照國內
新建造漁船方式,取得所有汰舊噸數俾辦理回籍。惟為
期衡平,並課與權宜國籍漁船經營人應誠信履行其相對義務,並以公告方式,採行必要之管理措施,將全部回
籍作業流程納入規範,以求儘速納入管理。
前述法規修正完成迄今,加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的積極推動,計有近三十餘艘漁船提出申請,並且已有
二十二艘漁船獲准輸入,漁業署並呼籲該等漁船船主繼
續提出申請,避免受到國際間之制裁,甚而影響我國際
形象並導致被列為國際上不配合資源管理措施之國家,
而遭致貿易制裁。
二、其他措施
(一)國際漁業組織及日本採取措施
由於日本為主要冷凍鮪類進口國,在管制上扮演關鍵性
角色,日本政府除依據2000年ICCAT之決議,對貝里斯、
柬埔寨、宏都拉斯、聖文森等四國大西洋漁獲進行貿易
制裁外,並參考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決議,向其國內有關
業者進行「行政指導」,包括要求相關進口商、運搬業者、
漁機具商、消費者不要購買及拒絕運搬權宜國籍漁船漁
獲物、不要賣儀器設備供權宜國籍延繩釣漁船使用,並
將漁船及漁機出口資訊以及權宜國籍漁船漁獲輸入資訊
公佈於水產廳之網站(www.jfa.maff.go.jp/FOCHP/
main/index.htm),日本大型進口商相繼表示願意遵守以
上行政指導並開始執行,惟仍有規模小之進口商繼續進
口,或有業者透過其他換旗換名等方式規避之,導致前
述不買指導成效相當有限。嗣後日方續於2001年4月份
通過新貿易管理措施,要求超低溫漁獲進口時,必須提
供該漁船之異動歷史資料,以追蹤該船是否曾從事IUU
或FOC漁業行為,希望經由責任鮪漁業機構推動資訊蒐
集、生態標籤等工作以落實漁獲物管制,並與韓國、印
尼、中國大陸、菲律賓等國家進行諮商,要求共同參與
責任鮪漁業機構,未來更將推動合法執照船登錄制度,
以防杜IUU漁船漁獲之銷售。
(二)我國採取之因應措施
1.禁止權宜國籍漁船以我漁港為營運基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早於1996年發函,禁止外籍漁船進入
我漁港,對於擅自入港停泊者,將依漁港法規定核處並
勒令限期離港、外籍漁船如有僱用本國籍船員情事,將
函請內政部辦理,倘外籍漁船進入我漁港卸魚,將函請
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關稅局、經濟部商檢局等機關依
規定處理,透過前述規定以禁止外籍漁船停泊我漁港。
2.加強宣導
透過宣導會加強宣導方式,以行政指導要求業者不要再
造新權宜國籍漁船以免遭到國際責難與抵制損及自身財
產、利益,主動召集漁撈業者、代理商及在各種漁民集
會場合說明國際間對抗FOC/IUU漁船之各種積極行動,讓存有觀望心態業者了解事態之嚴重性及經營FOC/IUU
漁船之風險,勸導勿經營FOC/IUU漁船,以免遭抵制損
及自身財產與利益。並將相關訊息通知銀行,請銀行對
相關權宜國籍漁船之貸款案審慎因應。
3.研議規範漁船及漁機具之進出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多次於中日漁業諮商會議要求日方禁
止其中古漁船以及漁機具出口,並協調包括主管造船業
的經濟部工業局及主管漁船出口的國貿局,建議於外國
籍漁船在我國建造及出口流程中增列相關規定加以規
範,以免權宜船繼續由我國建造產生並遭國際漁業組織
更嚴厲指責與制裁。
4.加強產地證明書驗核及作業管控
各國際漁業組織為加強漁業資源及配額利用之監控,逐
步採取輸出漁獲物須檢附產地證明書之貿易制度,要求
船旗國對所屬漁船之漁獲物應開立產地證明書俾供輸入
驗核。為使我國漁獲物能順利輸銷國外,建立漁獲資料
及船位回報之驗核制度,要求業者速報漁獲種類、漁獲
量,轉載時提供轉載魚種、轉載量、轉載時間、運搬船,
卸售後提供卸售量、卸售魚種,並於達到配額時加列丟
棄量,完成每航次作業並應繳交作業報表等。在資料符
合之前提下,嚴格控管產地證明書之核發,進而達成配
額之監控及漁船作業管理,以消除他國對我國合法漁獲
物是否混雜FOC漁獲之疑慮,以維護我聲譽。
5.繼續鼓勵尚未回籍者儘速辦理
前已述及,依新修訂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
則第二十六條之二,於2000年1月28日至2002年9月
28日之間建造輸出之漁船仍得以比照國內新建造漁船方
式,以百分之五十一延繩漁業汰建權,其餘百分之四十
九得以其他漁業汰舊噸數補足方式,在2005年底前申請
輸入。因此,目前雖無法再以預先讓與汰建權方式申辦,
但仍有回籍管道可資利用,為使我國人再台建造經營之
權宜船能儘速納入軌道,應繼續鼓勵尚未回籍者儘速辦
理,以降低外國之責難。
三、最新課題
就在中日雙方計畫推動初具成效之後,新的問題浮上檯
面,日本在2001年ICCAT年會中指控台灣籍執照漁船涉
及洗魚(非台灣籍之IUU船漁獲由台灣籍漁船銷售),在
日本要求之下,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訂
於今(2002)年5月27日至6月1日在東京召開「非法、
不受規範、無報告(illegal, unregulated, and
unreported, IUU)漁撈會議」,其主要目的在確認各國
有執照合法之鮪釣船船主涉及經營FOC/IUU船之關聯
性,並建構將涉入國家列為破壞ICCAT保育管理措施及不配合國家,施以貿易管制之制裁。日本並提出乙份我
合法業者涉及同時經營FOC/IUU船之名單,指認在397
艘ICCAT的IUU名單船隻中,有近250艘漁船與我國船
東有關聯,要求我國核對,表示將於五月份ICCAT東京
會議中再和其他國家作最後確認,並作出制裁建議。
由於目前有許多國內合法執照船船主同時擁有FOC/IUU
船,並且已被ICCAT列入黑名單監控,為了我國產業界
及國家整體利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積極呼籲,
權宜國籍漁船船主儘速申請將在台建造之權宜船改入我
國籍,並勿再建造新權宜國籍漁船,也勿從事IUU漁撈
活動,避免連帶影響我國籍執照船受到制裁。
結語
在推動處理FOC/IUU漁船的過程中,中日間保持密切之
聯繫,自一九九八年至今雙方會談次數已超過二十次,
希望能確實防堵FOC/IUU漁船作業。國際間對於圍堵FOC
/IUU船之動作仍積極推動中。
除南非等國已禁止FOC/IUU漁船在其轄內港口卸魚外,
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並將從本年七月一日起透過
各國政府簽發產地證明書方式,進行主要鮪類漁獲物貿
易監控,及加強查核漁船不合理漁獲數量申報,防止FOC
/IUU船透過合法執照船進行漁獲物貿易,全力壓縮FOC
/IUU船生存空間。我國除須全力支持大西洋鮪類資源保
育委員會此項措施,也必須嚴格管控我作業漁船動態及
漁獲狀況,核實簽發相關產地證明書,以避免波及我執
照船受到國際間的制裁。
在此同時,漁業界也必須體認,由於國際局勢之演變,
可預期,未來權宜船的生存空間勢必受到國際壓力的增
加而縮減,國際漁業組織也必須審慎考量處理會員以及
非會員在內在其管轄水域內進行漁撈作業漁船之漁撈能
力管理,才能更周延的保育資源。而欲真正解決IUU乃
至於權宜船問題,仍必須落實聯合國糧農組織所通過之
行動方案,體認惟有通過「船旗國」負責管理其所屬漁
船、「沿岸國」不提供漁場予權宜船、「港口國」禁止權
宜船使用其港口以及「貿易國」限制其漁獲進口,以及
各國際漁業組織執行有效的管理制度等,才能真正杜絕
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船之蔓延、滋生,因此,未
來必須尋求更多相關國家的配合以及措施的訂定,才能
真正兼顧到漁業資源保育以及人類糧食安全之需求。

北太平洋黑鮪資源概況-2003

文章日期:2013-05-02 15:24
這是2003年寫給漁業推廣的文章,從小喜歡寫些東西,可能是受了古人"立德、立功、立言"的影響,既然立德立功困難,至少還可以"立言",就從"漁業推廣"這類通俗性雜誌寫起。
有時候是主動想寫,有時候是編輯邀稿、或是救急,總之,這是最讓人念舊的一個雜誌了。
黑鮪其實也是我的博士論文題目,這麼多年過去,黑鮪資源越來越糟糕,或許,在十二年前就已經有所預言了吧!

日本築地市場的鮪魚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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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東港黑鮪節的強力宣傳,使得北太平洋黑鮪成為國人心目中的生魚片極品,實際上,此資源在日本已被利用長達五十年之久,本文希望對於這種洄游在北太平洋的高價漁業資源作一較為全面性的介紹,讓國人能夠了解黑鮪的真實面貌。

黑鮪生物簡介

黑鮪(Thunnus thynnus Linnaeus, 1758)為鯖(Scombridae)科,鮪屬(Thunnus),魚體粗壯,其背部呈青黑色,腹部銀灰色,口大,胸鰭短,一般商業體長約為200公分,歷史紀錄之最大體長為384公分,最重體重為679公斤,是鮪類中最大的一種。黑鮪為跨界且高度洄游的表層性魚種,對於溫度的忍受範圍大,可生存在水溫5℃到29℃水域,僅在生殖期間會靠近沿岸水域,通常會成群洄游,有時會與長鰭鮪、黃鰭鮪、正鰹成群。黑鮪為多次產卵魚種(multiple spawner),約在四到五歲成熟,一尾重約270300公斤的雌魚每次產卵期約可產卵千萬。
一般的黑鮪(bluefin tuna)可分為分布在北半球為主的北方黑鮪(Thunnus thynnus)以及集中於南半球的南方黑鮪(Thunnus maccoyii)。其中北方黑鮪又可區分為大西洋的T. thynnus thynnus(Linnaeous) 以及太平洋的T. thynnus orientalis (Temminck and Schlegel)兩個亞種
就各亞種的資源管理而言,目前南方黑鮪由南方黑鮪保育管理委員會(Commission of Conservation of Southern Bluefin TunaCCSBT)進行資源評估及管理,現今設定的總可捕漁獲量約為12,000公噸;大西洋黑鮪由大西洋鮪類管理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Conservation of Atlantic TunaICCAT)進行管理,在管理上分為兩個系群,一為西大西洋系群,一為東大西洋以及地中海系群,其中西大西洋系群總可捕漁獲量為2700公噸,東大西洋總可捕漁獲量為32,000公噸;至於本文的目標漁種:北太平洋黑鮪的資源評估,目前尚由區域性研究單位(如北太平洋臨時科學委員會,ISC)及相關國家(如日本、美國)的學者研究中,由於該水域的國際性管理組織尚未正式設立,故迄今未有具體管理措施,面對努力量、需求量增加的情況,更值得我們加以關注。
對於北太平洋黑鮪,雖有部分研究認為北太平洋黑鮪可能在日本海以及西南太平洋有兩個產卵場,隱含有兩個系群存在的可能,惟此論點仍在討論階段,目前仍將北太平洋黑鮪視為一個族群。太平洋黑鮪的產卵場從日本的南邊延伸至菲律賓的北邊,產卵期約在四月到六月,會受到不同水域水溫影響,成魚在四月到七月等春夏之間洄游至西太平洋的菲律賓東北方水域、台灣東部水域、琉球群島、日本九州南方海域及日本海產卵。卵及幼魚會被黑潮向北帶回日本水域,而部分零歲及一歲的幼魚會離開日本海,向東游至北美洲西岸,棲息在加州及墨西哥外海域,部分魚群在長至四歲後會在六月到九月間從加州海岸向北洄游回日本海產卵。至於日本海的魚群會在秋天向南洄游,並停留在日本西部及北部水域直到冬天(洄游路徑參考圖2

漁業概況

全球有二十五個國家在九個漁區捕捉黑鮪,總年產量平均約在40,000公噸,1950-2000年的全球漁獲量如圖3,東大西洋產量最高,平均年漁獲量約為二萬五千餘公噸,太平洋次之,平均約在一萬五千公噸間,西大西洋最低,平均約3,500公噸。主要漁法包括延繩釣、圍網、曳繩釣、巾著網、竿釣、刺網及定置網等,漁獲國家包括日本、法國、西班牙、義大利、摩洛哥、突尼西亞、台灣、土耳其、美國、墨西哥、加拿大等等。
太平洋黑鮪的漁獲國家較為單純,包括在西大西洋作業的日本、我國、韓國以及在東大西洋作業的美國、墨西哥。從1952迄今之各國年漁獲量趨勢如圖4,年漁獲量平均約為20,000公噸,近十年有減少的趨勢。其中西太平洋漁獲量約佔84%,由於日本人對於黑鮪的特殊喜好,所以日本漁業歷史最久且漁獲比例最高,我國次之,韓國最低。至於東太平洋則以美國以及墨西哥為主。

1.西太平洋

(1)日本
日本自1952年開始利用圍網、延繩釣、曳繩釣、竿釣以及定置網等漁法捕撈黑鮪。年漁獲量從8,00030,000公噸不等,在九十年代漁獲量約在8,00022,000公噸之間,其漁獲年齡組成超過80%都是零到二歲魚,1991年的低齡魚比例更曾超過95%
沿岸圍網漁業 ( coastal purse seine fishery)
圍網的漁獲量占日本年漁獲量的70%,年產量約5,0008,000公噸,圍網作業分為兩種型態,其一在日本東部的太平洋水域作業,約在每年六月及八月間捕撈幼魚及成魚。另一種則是在日本海作業,在夏季(七到八月)捕捉成魚,春季(四到六月)捕撈幼魚,漁獲量變動幅度大,捕撈的部分幼魚作為養殖之用。
延繩釣漁業 (longline fishery)
作業水域包括日本沿岸以及公海,每年漁獲量約在3001,400公噸,漁季在四月末到六月初,主要漁場在宮古島(Miyako)西南邊、石垣島(Ishigaki)東南邊以及西表島(Irimote)北邊,該地區約有12艘鮪釣船作業,年產量少於20公噸。
曳繩釣 (troll fishery)
多是沿岸小型漁船作業,作業漁期在十一月到三月以及七到九月,多捕撈零歲的幼魚(2030公分),年產量約1,0003,000公噸,漁獲物除供地區性食用外,也供作水族館以及水產養殖用。
竿釣漁業 (pole and line fishery)
此種漁業會在每年六到十二月意外捕獲黑鮪,漁獲量變動大,從100400公噸都有,漁獲物主要為四歲以下的幼魚。
定置網漁業 (setnet fishery)
不同季節所捕撈到的魚體大小不同,五到七月捕撈向北洄游的魚群,十到十一月則捕撈南游的魚群,年漁獲量少於500公噸,雖然過去曾捕撈到大型黑鮪,但近年來多以零及一歲的幼魚為主。
流網漁業 (gillnet fishery)
僅在每年的三到四月在日本沿岸地區捕撈小魚,近年漁獲量僅約100公噸左右,漁獲組成多為未成熟魚。
(2)台灣
台灣黑鮪漁業屬沿岸小型延繩釣漁業,在台灣東部水域進行季節性作業,漁季為四月到六月,在1980年初期,我國年產量不超過200公噸,自從1991年後,鑒於該魚種的高經濟價值以及業者較能掌握漁撈季節與方法,年漁獲量遽增,並在1999年增加到3,000公噸,超越美國成為第二大漁獲國家,佔總漁獲量比例從1%提升到13%左右。卸魚港口主要為蘇澳以及東港,漁獲量半數為地區使用,半數輸日。作業漁船噸數約在50船噸左右,每次航程約七到九天,1999年的CPUE為每千鉤1.3尾,惟近兩年漁獲量又有下降之趨勢。
(3)韓國
黑鮪為韓國鯖魚圍網的意外漁獲,多在每年一月到八月份在濟州島(Cheju)以及津島 (Tsushima)附近被捕獲。其中一月份在濟州島附近作業,二、三月份會延伸到韓國東南水域,四到五月在濟州島以及津島間,並在六月及七月向南移到濟州島南邊。捕獲魚體大小約在30-80公分,約為零歲到一歲左右。年漁獲量最高約在1,000公噸左右,作業船數約有30餘艘圍網船以及4艘拖網船。

2.東太平洋

東太平洋黑鮪漁場約在北緯二十三度到北緯三十四度三十分之間,向北延伸至阿拉斯加,漁業國家為美國及墨西哥,主要漁法為圍網,漁期為五到十月;其次還有美國娛樂漁業、墨西哥流刺網,在加州以及夏威夷捕撈劍旗魚及大目鮪的延繩釣也會意外捕獲黑鮪,全年均可捕獲。
(1)美國
美國圍網之黑鮪年捕獲量從250公噸到4,900公噸,約有75%的漁獲是在南加州及墨西哥沿岸由小型圍網船所捕撈,這些漁船在夏季及秋季專門捕撈黑鮪,至於其他漁業所捕獲的黑鮪均為意外捕獲。
(2)墨西哥
墨西哥圍網的主要作業漁區在西海岸,漁季在六到十月份,多數漁獲物重約560公斤,平均為20公斤,年漁獲量在1980年代穩定於100700公噸, 1989年之後較不穩定,從03,700公噸都有。

資源評估概況

1950年代開始,日本學者開始針對進行黑鮪漁獲體長組成研究,之後日本以及美國學者對此種魚類開始進行研究,包括黑鮪的成長、標誌放流等等。近年來,美、日學者透過標示放流等研究使得對於黑鮪生活史及成長也有相當詳盡的說明。前述研究以日本遠洋水產研究所在西太平洋的研究以及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 IATTC)、北太平洋臨時科學委員會(Interim Scientific Commission, ISC)、美國西南漁業中心在東太平洋的研究為主,各單位間並定期召開聯合會議討論北太平洋黑鮪資源評估。近年來,由於台灣利用本資源狀況增加,開始針對台灣黑鮪漁業進行包括成長方程式、黑鮪生殖生物學以及漁業概況進行調查等等的研究,並參與前述組織之研討會議共同討論本資源利用狀況。
在漁業利用研究方面,由於黑鮪偏好17℃至23℃的水溫,所以美國圍網黑鮪漁業漁期主要在每年五到十月,Bayliff(1996)所估計的CPUE顯示19801990年代,該地區的黑鮪漁業努力量以及漁獲量均有下降趨勢。Watters (2002)分析太平洋黑鮪延繩釣漁業的單位努力生產量(catch per unit effort, CPUE),顯示在1950-1960年代,延繩釣的CPUE較高,但在1960年代後期開始下降,1970年代的CPUE相對較為穩定,在1980年代再度遽降,1990年代略有上升。此研究略能反映黑鮪的資源量。
在系群評估方面,日本學者利用較為詳盡的體長頻度等資訊,針對本系群進行年級群分析(virtual population analysis, VPA)及單位加入生產量等研究,Yamada(2003)甫完成的年級群分析顯示本資源母族群數量以及加入群數量變動幅度很大(圖5,產卵母族群在近十年似有回復的趨勢。由於我國相對所擁有之資訊較為有限,黃(2003)利用有限的生物以及漁業資訊,透過單位加入生產量模式、產卵群-加入群模式以及生產量模式結合,所估得之MSY約在5,67624,563公噸之間,並提出F0.1等生物參考點,更精確的MSY仍需要確認該資源的系群-加入群模式等生物及漁業參數後方能估計。從歷年趨勢來看,從1952迄今,該資源之年平均漁獲量為21,540公噸,近十年則為17,937公噸,均在該研究結果範圍內,顯示近期並無過漁的現象,應尚在合理利用階段,惟近兩年有增加之趨勢,且標地已產卵之成魚為主,與我國增加漁獲努力量之間是否有直接相關仍值得密切關注。
結語
由於近年來大西洋以及太平洋黑鮪的努力量驟增,又出現減產的現象,引起漁業界以及保育界的關注,我國自從數年前開始於屏東推廣東港黑鮪季之後,相對增加北太平洋黑鮪的捕獲量,漁獲量的起伏不定更需要我們加以關切(在20012002年的下降之後,2003年的產量增加所反映的究竟為何?)由於部分研究顯示太平洋黑鮪會受到環境因素,如聖嬰現象之影響,如果能更確實掌握現實環境的變動,將更能有助於彈性化的管理。
此外,由於本漁業屬於多漁具漁業,漁撈國家似有增加的趨勢,不同規模及種類的漁具間的努力量標準化方式以及轉換的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是故,應加強落實我國小型鮪延繩釣漁船努力量之蒐集整理,並繼續與各國學者之交流,以期使得各種漁業努力量資料能充分落實在模式套適,才能確實掌握目前漁獲努力量與漁獲死亡率的關係,以利做出更具體的管理建議。
由於我國捕撈黑鮪以成魚為主,近年為因應國內市場而增加捕撈量,同時,近年亦有其他國家鑒於黑鮪的價值有加入捕撈之情況,所以必須密切注意整體漁獲量之趨勢變化,以加強對於太平洋黑鮪的產卵群量-加入群關係以及相關生物參數(如自然死亡率)的了解,則能更確實掌握各項參數,並提高各生物參考點的準確性,以提出更切實際的保育管理建議。
[這是來自東港的鮪魚,這照片是國書學弟拍的!]
主要參考文獻
Collette, B. B. and C. E. Nauen. 1983. FAO species catalogue. Vol. 2. Scombrids of the world. An annotated and illustrated catalogue of tunas, mackerels, bonitos and related species known to date. FAO Fish. Synop. 125. Vol. 2, 137 p.
Deriso, R. B. and W. H. Bayliff. 1991. World Meeting on stock assessment of bluefin tunas/l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Inter-Am. Trop. Tuna Comm., Spec. Rep., 7 : 357 pp.
Bayliff, W. H. 1994. A review of the biology and fisheries for northern bluefin tuna, Thunnus thynnus, in the Pacific Ocean. FAO Fish. Tech. Pap., 336(2) :  24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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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C. C. and H.C. Liu. 2000. A description of bluefin tuna fishery for Taiwanese longline fishery in the North Pacific. (a document submitted to the bluefin working group meeting, Interim Scientific Commission for Tunas and Tuna-like species in the North Pacific).
Yamada, H. 2003. Stock status of Pacific bluefin tuna in 2002. In:  Status of Far Seas Fisheries Stocks, (eds), Fisheries Agency of Japan and Fisheries Research Agency, 16-22 (in Japa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