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討論二代健保,
前陣子有個消息,利息二千元以下要納保,換句話說,以後去領利息如果超過二千元,
銀行就必須自動扣繳健保費,於是掀起一股拆單潮,
然後據說政府部分開始呼籲(禁止?)領十八趴的公務員拆單,
銀行要求更改規定,不然拆單成本太高,
健保局不肯,怕收不到錢(反正銀行的成本跟他們無關),
我們心裡想,如果要算利息,那就合併計算就好了,不然總有規避之道。
總之,看起來健保二代將鋪天蓋地而來,
不管是利息、股利都算,終將變得無所不在,
那跟繳所得稅有何差異?乾脆所得稅加扣幾個百分點當健保費。
在此同時,看到國外僑胞回國只要繳三個月健保費就可以享受健保。
這公平正義何在呢?
中間有兩個關鍵,
第一,健保到底是保險還是社會福利?從目前制度看,當然是社會福利,
保險的保費會因人而異,保險越高、保費越多,
但不會因為你賺的多就要繳的多,所以健保當然是社會福利。
第二, 提供健保服務的是誰?照顧的又是誰?
從整套制度發展來看,政府部門投入大量公部門的人力經費,
設計各項特約醫療院所管理制度,哪種病可給付,哪種病不能給付,
這些都應該是納稅人繳稅所提供的,
所以,健保制度照顧的應該是台灣有繳稅義務者。
在此前提之下,其他使用台灣醫療資源者,都應該一律以自費方式接受醫療,
不應該有各式各樣的管道讓期以極低的保費享用健保資源。
所稱的華僑,長年在外生活,擁有外國國籍,在台灣幾乎沒有收入,也沒有任何納稅行為;
充其量繳交最低金額保費,跟低收入戶無異,(除非她們可以用國外所得納保~~)
而所有的費用由全民承擔。
行政院政務委員說這部份每年只有多付四千多萬,不算多 (是不是真的四千多萬也沒人知道~)
這真的不是金額多少的問題,不該付的一毛錢都不應該,不是嗎?
再說,這樣安排,以後僑胞只在需要看病的時候繳二千元就可以看到滿意
沒病的時候就可以選擇不保,
不像在台灣納稅者一毛錢都跑不掉
所以,難怪外國人覺得台灣健保好,
只要付三個月二千元,就可以吃到飽~~~
從這裡看,僑委會很盡責,其他則否。
前陣子有個消息,利息二千元以下要納保,換句話說,以後去領利息如果超過二千元,
銀行就必須自動扣繳健保費,於是掀起一股拆單潮,
然後據說政府部分開始呼籲(禁止?)領十八趴的公務員拆單,
銀行要求更改規定,不然拆單成本太高,
健保局不肯,怕收不到錢(反正銀行的成本跟他們無關),
我們心裡想,如果要算利息,那就合併計算就好了,不然總有規避之道。
總之,看起來健保二代將鋪天蓋地而來,
不管是利息、股利都算,終將變得無所不在,
那跟繳所得稅有何差異?乾脆所得稅加扣幾個百分點當健保費。
在此同時,看到國外僑胞回國只要繳三個月健保費就可以享受健保。
這公平正義何在呢?
中間有兩個關鍵,
第一,健保到底是保險還是社會福利?從目前制度看,當然是社會福利,
保險的保費會因人而異,保險越高、保費越多,
但不會因為你賺的多就要繳的多,所以健保當然是社會福利。
第二, 提供健保服務的是誰?照顧的又是誰?
從整套制度發展來看,政府部門投入大量公部門的人力經費,
設計各項特約醫療院所管理制度,哪種病可給付,哪種病不能給付,
這些都應該是納稅人繳稅所提供的,
所以,健保制度照顧的應該是台灣有繳稅義務者。
在此前提之下,其他使用台灣醫療資源者,都應該一律以自費方式接受醫療,
不應該有各式各樣的管道讓期以極低的保費享用健保資源。
所稱的華僑,長年在外生活,擁有外國國籍,在台灣幾乎沒有收入,也沒有任何納稅行為;
充其量繳交最低金額保費,跟低收入戶無異,(除非她們可以用國外所得納保~~)
而所有的費用由全民承擔。
行政院政務委員說這部份每年只有多付四千多萬,不算多 (是不是真的四千多萬也沒人知道~)
這真的不是金額多少的問題,不該付的一毛錢都不應該,不是嗎?
再說,這樣安排,以後僑胞只在需要看病的時候繳二千元就可以看到滿意
沒病的時候就可以選擇不保,
不像在台灣納稅者一毛錢都跑不掉
所以,難怪外國人覺得台灣健保好,
只要付三個月二千元,就可以吃到飽~~~
從這裡看,僑委會很盡責,其他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