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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從ICCAT第23屆年會看非洲沿岸開發中國家聯盟的興起

刊於國際漁業資訊第254期,2014年1月

2013年11月,在南非開普敦的年會,
越來越團結的非洲以及沿岸國家 VS 如履薄冰的遠洋國

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ICCAT, 會議第二天, 暖身賽開始~~~

第二天
談物種管理
首席科學家報告科學評估結果
說是資料不夠
不確定性太高
需要科學研究
大力爭取研究經費與人力













而非洲國家砲火依然猛烈
質疑科學會議不透明
(暗指都是已開發國家主導)

質疑科學家不食人間煙火
評估結果資源差,明明海上魚捉得多
或者反過來
不然就是評估說資源已經復甦,漁民卻在海上捕不到過去那麼多的魚


國際角力,本來就不容易啊!
立場有時候也要跟著議題變
不捕魚的時候,放聲說要資源保育,應該降低總容許捕撈量(TAC)
捕魚的國家,抱怨TAC不夠分,沒有照顧沿海開發中國家的社會經濟

怕是遠洋開發國家會不會節節敗退呢~~~~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開普敦,ICCAT,2013,非洲國家的轉變

七年前,在一個風雨飄搖的新年前夕,
到南非開普敦待了兩個星期
心裡想,應該以後不會再來了
心裡喜歡他們的鈔票
多有動物系的感覺
於是換了一套做紀念
只是沒想到,這回又算錯了!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APEC 海洋資源保育之圓桌論壇

The 14th APEC Roundtable Meeting
on the involvement of the business/private sector
in the sustainability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感謝環保署等單位的"長期"支持以及劉光明老師的細心安排,
讓學生們可以就近見習國際性會議
感受真正的國際事務與外交安排~~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A Conference Just in Time


文章日期:2013-05-16 20:29

A conference just in time
多年前當大學生,喜歡在實驗課之後晃到思亮館去聽研討會
我們總是開玩笑說,最少有機會去吃吃COFFEE BREAK的高級餐點
多年過去,對於COFFEE BREAK越來越挑,卻還是喜歡參加研討會
聽來自不同領域的聲音與想法,
算一天下來只聽到幾句令人心動的話
或者比比人家的簡報技巧,都是收穫,
就像今天這場2013 ILA-ASOL ASIA-PACIFIC RESEARCH FORUM
International law and dispute resolution: challenges in the Asia Pacific
[2013年國際法學會亞洲研究論壇- 亞太地區挑戰: 國際法與爭端解決]
來自日本美國越南台灣中國的國際法學者熱烈討論東海南海的問題
大概在其他地方很難有這麼多國家專家能平和的坐在一起討論這些問題
雖然偶爾聞到些許煙硝味

安排豐富的圓桌論壇,還有同步翻譯,口譯者技術高超獨撐全場!
主持人是陳長文律師,果然步調沉穩,有大師風範~
左邊惟一的女性則來自日本,她也說道,日本認為釣魚台是沒有主權爭議的地方

每每覺得,其實政府官員更該靜下心來聽幾場
(或者派人認真聽幾場也可以),
也許對未來施政能更有願景,更有方向,更說得出所以然

[不管聽眾是小學生還是大專家,大家都喜歡圖片繽紛的簡報檔
只是看到連國際學者都有些採用WIKI的圖片檔時
就開始猶豫到底要不要跟學生說不要隨便引用WIKI的資訊了!]


不過,還是跟往常一樣,
首領帶著大批隨扈,發表完開幕詞就走了~~~~
於是,仍就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實在可惜了~~
再說,在晶華酒店開會很花錢的,結果只喝了一杯咖啡!!!




還有就是,英文再好也請不要賣弄,

美國來的講者溫文的慢慢講,讓與會者能夠清楚了解
反倒是有些臺灣人,不是因為覺得英文不好,就越講越小聲,
就是英文太好,怕人家覺得他英文不夠好,說起話跟連珠炮般不休息,
這樣,對於在場的日本、越南等其他非英語系國的人,其實是不禮貌的。

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在無數次旅行之後

文章日期:2013-05-02 15:17
這一天
到台大漁科所去演講"國際鮪類資源評估與管理趨勢'
在座是漁科所碩博士以及少數外系所學生
想著二十年前和他們一樣
坐在底下當學生,對於未來,或許充滿憧憬,其實卻是一無所悉
至少二十年後回頭去看,今天所做的都是當年所沒想過的~
所以,並沒有想講太艱深的學術理論研究
到比較像是許多國際經驗的分享
以及未來可能投身的領域
希望給學生一些參考價值,

講畢,沒有啥學生問問題,現在都說學生不好意思問問題
在海大上課會"逼著"學生問問題,
這裡是來客作演講一場,也就免了。

下課後,
有學生來問道,老師你剛才講的這些,哪裡可以找的到,他覺得有興趣,但在網路上不容易GOOGLE到,
我認真的想了一下,或許真的如此,
許多情節都只在腦海中跟講堂上,
書面報告、期刊,其實並沒有公開的資訊,
又或者其實是非常斷簡殘篇
就不禁讓人有些感慨,我們覺得做了很多事情,非常艱辛
但其實不為外人所知,過去也鮮少願意向外界說明
又如何讓外界了解以及願意投身呢?
所以,開始思考,或許應該從比較簡單、人文的角度去分享這裡頭,能夠為外人所道的點點滴滴~~~

我其實是想寫本小說的,不過在沒有完整的時間之前,也許就先寫寫短篇,趁還記得的時候寫寫吧!
想想,這些其實都和鮪魚脫不了關係,就姑且名之為 ---  "跟著鮪魚去旅行"~~~

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國際專欄-南海法庭成立 誰是贏家?(宋燕輝)

國際專欄-南海法庭成立 誰是贏家?

文章日期:2013-04-29 12:26

 

  • 2013-04-29 01:50
  •   
  • 中國時報
  •   
  • 【宋燕輝】
 中國漁政船從廣東汕頭前往南海,展開護漁維權行動。(新華社)
 中國漁政船從廣東汕頭前往南海,展開護漁維權行動。(新華社)
     南海爭端仲裁法庭五名成員終於在日前全部完成任命。此法庭之庭長是斯里蘭卡籍法官品托,其他四位分別是代表中方的波蘭籍法官帕夫拉克、代表菲方的德國籍法官沃爾夫魯姆、法國籍法官柯特以及荷蘭籍法官松斯。菲律賓針對與中國大陸有關南海爭端所提出之仲裁要求有了初步結果。一場北京缺席的國際海洋法大戰即將登場。誰會是贏家呢?
     倘若法庭裁決對本案不具管轄權,表面上是菲律賓敗訴。但其實不然,因為啟動仲裁就可被視為菲律賓的一項勝利。菲律賓達到將南海問題國際化,迫使北京接受「規則導向」(rules-based)解決爭端的途徑,且獲得國際社會支持,可說是菲律賓的一項外交勝利。
     美國、歐洲議會、德國以及東協成員傾向支持菲國採取仲裁方式處理與中國大陸有關南海的爭端。倘若法庭裁決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表面上看是北京獲勝,但實際上也不盡然。中國大陸拒絕任命代表中方的仲裁員,拒絕出席仲裁,給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日本籍庭長柳井俊二任命四位仲裁庭法官的機會。如果北京同意出席,除了可任命自己挑選的仲裁員外,也有權與菲律賓決定另三位仲裁員之任命。此對仲裁過程之辯論應較有利。但北京選擇不出席。
     其次,中國大陸喪失在仲裁法庭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九八條第一款規定和二○○六年八月北京所做之聲明陳述法庭對本案沒有管轄權的機會,也失去在仲裁庭提出有利南海島嶼主權與海洋權利主張的法律論述。
     再者,中國大陸失去向國際社會證明願意接受「規則導向」途徑解決爭端的機會。中國大陸和平崛起、成為負責任大國、採取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的信用可能遭遇質疑。
     最後,不論訴訟如何進行,也不論會做何種裁決,法官在仲裁答辯論述過程所提出之意見是有可能在未來被引用為不利中國大陸主張的司法判決或權威法律學者之見解。而司法判例與權威法律人士之見解是國際法源之一,有重要影響。
     倘若法庭裁決對本案享有管轄權,表面上贏家好像是菲律賓,但實際情況也不完全如此。因為仲裁過程當中菲律賓所請求釐清有關「南海九斷線」(亦即台灣主張的南海U形線)、南沙群島內美濟礁、西門礁、南薰礁、渚碧礁、永暑礁、華陽礁和赤瓜礁以及中沙群島東部黃岩島的法律地位(以上涉及暗灘、低潮高地、水下海洋地貌、島嶼或岩塊),以及九斷線內相關領海、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之海域和海洋權益之項目無法全然脫離島嶼主權、海洋劃界、甚至歷史性權利問題。一來,中國大陸在二○○六年所做聲明已排除此些爭議適用包括強制國際仲裁在內的爭端解決程序。其次,菲律賓訴訟狀內的論述或所提出之仲裁要求項目,依據國際法「陸地控制海洋」原則,必須先確認島嶼領土主權。因此,似乎菲律賓已間接承認中國大陸對上述島礁之領土主權或相關海洋權益。
     此外,由於中國大陸一再表示菲律賓仲裁之請求在事實上和法律上都很有問題,且違反雙方在過去一、二十年來所達成之「製造有利南海爭端最終解決之環境,繼續推動對話和磋商」之政治承諾,此將迫使中國大陸在南海採取更強勢作為,也不利當前南海行為準則之協商。上月,中共人民解放軍海軍在南海所進行之軍事演習和遠航訓練,包括南海艦隊在南沙曾母暗沙所舉行之維護主權與海權的宣示典禮,都可被解讀為北京反制菲律賓單方強制提出仲裁的因應作為之一。
     最後,倘若仲裁法庭確認對本案享有管轄權,那麼對中國大陸與台灣而言,仲裁過程五位法官的見解,尤其針對菲律賓要求法庭作出裁決之項目(例如裁決九斷線之主張與國際海洋法公約相抵觸)的確有可能會影響到未來兩岸在南海相關海域與海洋權利之主張。因為,國際法院、海洋法庭、或國際仲裁必然作出勝訴或敗訴之決定或裁決。不管如何,兩岸應密切注意法庭任何進展,採取必要因應之道。(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台日簽漁協的後續危機(姜皇池)


文章日期:2013-04-23 10:07
歷經十七年談判,台日正式簽署《漁業協議》。除中國外,國內與國際論者大都肯定該協議,本案或不免因勢成事,然台灣國小力微,有此結果,從海洋法檢視,仍令人驚豔,確實值得按個「讚」。

首先,本協議可使台灣提升至釣魚台主權爭端一方。蓋我國過去雖主張釣魚台主權,但僅止於自我宣示,日本並未理會。而《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所規定「協議適用海域」範圍之點L(北緯27度、東經126度20分)、點J(北緯25度40分、東經126度)、與點K(北緯26度30分、東經126度),均已超過從台灣本島或彭佳嶼起算200浬外,惟有從釣魚台起算,我國始能將專屬經濟區擴張至此等海域。從此觀察,法律上或可解釋成:日本是已在雙方協議中「默認」台灣是釣魚台主權爭端方。
至於協議適用海域雖限於「專屬經濟海域」,使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浬領海遭排除,然即因此,讓台灣得表述:「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浬是『我國』主權所及之領海,並不包括在協議適用海域之內」,日本亦然,如此各自解釋,維持主權爭議狀態。 

立場爭執審慎以對

而為避免因此放棄主權疑慮,《協議》第四條再載入權益保留條款:「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稱「有關『海洋法』諸問題立場」一語,攸關緊要,蓋雙方立場涉及國家主權、海域管轄權限、海域劃界等等,解釋上已提升至國家層次,因為僅有「國家」始適用海洋法處理該等議題。
此外,漁業實質利益,同樣確保,甚至稍有「長進」。協議適用海域有3處超過我國暫訂執法線範圍,除為漁民作業擴大約4530平方公里海域外,更值關注者是,根據統計資料,此新增暫訂執法線內外海域是漁民作業受日方干擾最頻繁海域,幾佔爭執90%以上案件,藉此《協議》確保漁民在此海域作業順暢,無庸再因台日重疊專屬經濟區或主權爭端而畏首畏尾,不僅消除台日對峙危機,確保區域和平,亦可減少我國執法船舶浪費能量。
然「先慮未然,而後康樂」,《協議》未徹底解決問題。第一、釣魚台主權懸而未決,面對進入釣魚台領海內作業漁船,雙方必尖銳對峙,不僅台日將面臨考驗,中國更不會放棄利用民族主義,藉漁業爭端要求共同「抗日」,試圖將台灣拉離民主陣營。
第二、《協議》限於北緯27度以南,而暫定執法線所涵蓋之北緯27度以北至北緯29度漁場,日本以該海域是1997年中日東海暫置措施海域,台灣船舶無權捕魚,我國自始不承認,海巡署明白更表示:「關於北緯27度以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南之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政府仍將繼續維護我國漁船現行作業環境,以保障我國漁民合法權益。」台日雙方立場不變,爭執持續存在,未來台日漁業委員會應速將此海域排入議程處理,審慎以對。
第三、中國「嚴重關切」,而以往基於作業經濟與安全考量,中國漁船鮮有到協議適用海域作業者,然中國若基於「政策考量」,持續派遣漁船進入協議適用海域作業,台日要如何面對此等中國漁船,同樣將考驗各方之智慧。 

2013年4月15日 星期一

漁業協議 奠定台日中永續次序


文章日期:2013-04-14 22:05

漁業協議 奠定台日中永續次序

中央社 – 2013年4月14日 下午3:3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歷時17年才簽署的台日漁業協議,讓台灣漁船終能在釣魚台附近海域安心捕魚;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說,談判成功關鍵是先易後難,並可為台、日、中未來建立永續漁業作業次序。
台日漁業協議4月10日簽署,台灣漁船終於得以安心在釣魚台附近捕漁,其中4530平方公里是新增作業水域。
沙志一接受中央社專訪,首度透露台日漁業協議何以能於簽署前1個月內完成突破性進展的原因。
談到源起,沙志一說,台灣漁船百年來都在釣魚台周邊海域作業,過去日據時代或是琉球為美軍托管年代,台灣漁船的作業從不曾是問題;但日本於1996年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同年7月20日宣布實施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台日雙方開始會談重疊水域問題。
漁業署統計,僅2006年到今年4月10日,台灣漁船遭日方公務船干擾計252艘次。
沙志一分析這次協議得以在最近一個月3次會談,3月6、19日及4月2日有所突破,致勝關鍵就是先易後難的務實、互諒談判策略奏效。
他說,真正關鍵是3月6日以後,日方第一次派了水產廳部長級官員與他會談,「我聽完他的分析以後,就跟(總統)府方做完整報告,建議方案就是先易後難,先把重要的(八重山)北方作業水域拿下來。」
他並說,「經過長官的允許,我們3月12第二次預備會議提出方案,先暫緩北緯27度以北、八重山以南的水域處理,等於免除了琉球80%漁民的水域作業顧慮,讓日本政府的壓力減少了;所以我們要到釣魚台周遭水域,甚至超過暫定執法線的水域。」
3月19日會議中,他說,日本外務省局長級官員出面,但仍是小方案提議;沙志一適度表達務實的談判態度,但講了重話,強調「我們已充分考量日本的難處及尊重琉球居民的權益,如果還是要技術性的談,那對不起,我們不要談了。」
談判期間,沙志一曾當場翻幾次臉,也一度離席表示要暫停會議,隨後也正式行文給國安會跟外交部說「不談了」;但也因此有了轉折,日本外務省了解台灣非常有誠意要排除難處、積極務實談判。
4月2日再談時,日本外務省主談官員體認「大家有共識要趕快談成」,就這麼順利依著一週前的設定,4月10日完成簽約、公布,期間雙方作業都很辛苦,但終不負期望。
他重申,一切歸功於雙方高層都希望在漁季前減少作業糾紛的意志堅定,也體會到國際的氛圍,包含這次協議擱置互不抵觸彼此主權、領海主張的問題。
沙志一表示,若發生海巡署來不及護漁,中方介入時會引發台日政府不願意見到的窘迫情況,中方可宣傳保護台灣漁船;因此雙方都很務實想先建立台日漁業作業次序。
他補充,日方或台灣還要再與中國大陸協議漁船作業次序,而中方沿海僅官方掌握的船數達30幾萬艘,沒登錄的更多,作業又比較霸氣,台日先協議出永續資源的作業次序,也將有利於後續台日各自與中方的協議次序建立,讓台日中共同永續海洋資源。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鮪魚黑幫


文章日期:2012-11-18 18:13


[會場外的叼著菸的鮪魚黑幫,一旁走過的觀光客,產生強烈的對比]


2012年 11月18日
會議進行來到倒數第二天,
大會秘書處還忙著將即將定案的決議案翻成英西法三種語文
扛著保育的大旗,滿口預警制、公開、公平的背後
仍然是弱肉強食的社會,
仍是一連串不公開的非正式會議
只是,強弱的界線似乎不是那麼清楚


[會議的核心人物,SCRS主席、大會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

在海洋法之下,沿岸國享有相對的優勢,
幾乎可以在爭取配額時無往不利
相對遠洋國可能屈居弱勢,這時候,
一則要靠龐大的經濟力量,
    如日本,靠市場國的地位以及靈活的外交手腕暢行無阻。
或者,就是要靠朋友,
    像韓國一樣迅速擴展到非洲地區,發展速度不亞於當年的我們;
再不然,
    像中國一樣,整體經濟政治實力雄厚,加上態度夠硬,誰都拿他沒轍
對我們來說,既無市場,又無夠力的朋友,加上坐在後頭,談起來就顯得辛苦而左支右絀。

不過,看到歐日配額也跟著往後退,應該只能說比上不足,比下稍有餘吧!
[今年會議有五百多人參加,無時不刻黑壓壓一片]

曾經,在2009年有三十多個會員國被認定不守規矩、記過、留校察看
慢慢的,“操行檢查變得不過是行禮如儀,被記過的國家也降到個位數
只是,真的大家都遵守規矩了嗎?或只是學會如何應付。
[這邊有巴西、中國、歐盟等等等]

所謂的配額分配,討論的是檯面上的配額
茫茫大海,不該捕的魚究竟是放回大海去了,或者做成魚丸吃掉了?
而檯面下的配額,或又自有一套管理規則
[另外一邊是日本美國萬那杜]


我們信賴科學,但是科學真的足以讓我們信賴嗎?
多年觀察後,發現美歐的科學家可能是透過參數的挑選來影響評估結果,
覺得如果科學家變得政治化的時候,情況就更詭譎了。
只是,我們的資料品質與科學實力卻仍有一段落差,
即便體認此事實,只怕也使不上力。
[今年NGO(WWF)的力道有些薄弱]

印象裡,普遍覺得加拿大跟美國很保育,不是嗎?
當你看到加拿大為了鯊魚配額,不惜要求特殊待遇,
或者加國團長可以念爭配額的立場聲明念到抬不起頭
美國為了娛樂漁業的壓力,
硬是要別人家的商業漁船必須釋放所有捕撈的黑皮旗魚,
卻毫不客氣的給自己250公噸配額,
保育,也是看情況的。

那麼,我們還有甚麼可以跟人家拼呢?
做為當年曾被記大過的頭號學生,也就只能乖乖守規矩,
繼續努力做個模範生吧!

參加十年,看著各國團長來來去去,
看著旗魚配額數度被腰斬,
聽著precautionary, overfishing, overfished, SCRS, transparency出現次數日益頻繁
有些疑問始終沒有減少,
我想,這就是國際現勢吧!
繼續努力看決議案吧!

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科學家的錯

文章日期:2012-03-06 17:11
小時候,老師鼓勵我們當科學家 特別是看到科學家可以上太空,真是太神奇了
 高中時候 穿著實驗服在中研院作研究 看到諾貝爾獎頒給李遠哲院長的時候 
大概全班有一半的同學立志要當科學家 而我家另一半則是立志要拿諾貝爾獎 
年齡及長,參加國際漁業組織會議 開始發現科學家似乎是裝飾品 
科學研究結果是參考用的 最後的配額,還是政治決定 看誰的政治力比較穩固, 
臉皮夠厚的話,可以嘴硬的說 我超捕有告訴你已經不錯了
~~~ 只要政治地位夠雄厚,盟友夠多 就不用怕 
慢慢的,環保團體越來越多 科學家的地位似乎"略"獲提升 
只要在科學報告上寫上"過漁"兩個字 委員會就必須面臨極大縮減配額的壓力 
於是,換成科學家在科學會議上字斟句酌 因為漁獲死亡率差一點,
算出來的配額可能會差很多~ 身為科學家應該很開心嗎?~~ 
也未必,因為科學家還是有大小之分 大國科學家有很多錢做很多研究 
小國科學家只求可以有經費去開會 說話也是大國科學家說了算 
小國連資料正確度都被質疑了 遑論跟大國科學家討論那些黑箱子裡的參數運用 ~~
誰教你做的研究不夠多呢? 最近,對於科學家的定位就更讓人惶恐 
政府要開放美牛,據說是專家會議的決議。 政府沒及時處理禽流感,
因為是專家沒有定論 成也專家,敗也專家, 到底啥是專家啊? 
前陣子問學生,妳們以前小時候的志願要做啥? 選項很多,
不過"科學家"對他們來說似乎是個遙不可及的名詞了。

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Information-台灣參與漁業組織 中共應釋善意


文章日期:2010-10-12 11:27
觀念平台-台灣參與漁業組織 中共應釋善意
  • 2010-10-12
  • 中國時報
  • 【胡念祖】
     一周前甫閉幕之「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會議,亦是IATTC公約修約之「安地瓜公約」正式生效後第一次會議中,中共為打壓臺灣之國際空間,封殺了此一國際多邊政府間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會議中所有的議案,連新年度之會費分配案亦不放過。此一作為,實為過去一、二年來,中共在國際漁業組織中打壓台灣,變本加厲的新發展,值得我政府決策高層的重視。
     一九四九年IATTC公約在經五十年之運作後,歷經十次的修約談判,於二○○三年通過了「安地瓜公約」,新公約中納入了區域經濟整合組織(即歐盟)、其他區域外漁捕國家及漁捕實體(包括中共、韓國與臺灣等)成為IATTC會員之空間與機會,並使得此一公約成為一九九五年聯合國魚群協定制定後,最新且最高度反映該協定文字與精神的一部新公約。與會各國莫不歡欣期盼在新公約架構下,藉納入所有在東太平洋具實質漁業利益之各方的「包容」(inclusiveness)作法,以強化此一區域之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權能。
     但中共為了打壓臺灣在政府間國際組織內之地位,在會前即公開要求,作為漁捕實體之中華台北不得坐於其他「國家」之間,「禁用」「臺灣當局」之國歌、國徽、國旗,任何文件中「禁止」出現ROC、臺灣、行政院、外交部等任何具主權意涵之稱謂,與會者名單中,臺灣亦必須列於所有國家之後,並以台灣議題之適當處理對中共參與會議是很重要的為由,威脅祕書處主任應有責任確保委員會之有效運作。果不其然,中共在一周的會期間,多次以其要求未獲回應為由,封殺了所有議案之共識通過。此種為達其政治目的,不惜癱瘓一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封殺所有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共識決定的作為,實令各方不解。
     事實上,就在IATTC九月二十七日開議之前,中共總理溫家寶才在九月二十二日於紐約會見華文媒體時公開表示,在ECFA簽署及生效所建立的經濟互信基礎上,期盼兩岸可以進一步推動政治與軍事的互信。九月二十三日溫家寶在聯大演說中更言道,「中國絕不走『國強必霸』的路子」,欲取信於全世界,中共的「和平崛起」絕對不會威脅國際社會。
     然,中共代表團在IATTC的行為,明顯與其政府首腦的對外發言內容與方向相反,不僅實質損傷了兩岸間過去兩年所建立的合作氣氛與臺灣人民的情感,同時亦破壞了IATTC的運作。再者,中共的行為再次凸顯了其「內、外有別」的對台策略:在兩岸間,只要臺灣接受中共所設定的「一個中國政策」,國號、國旗都可談;但對外時,卻絕不可出現「一中一台」、「兩個中國」之表徵或安排;同時,亦凸顯了其內部涉台事務決策的高度不一致。
     當中共連臺灣在一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中的合法地位都如此打壓之際,吾人實難想像中共會對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的努力鬆手。在經濟互利、海域維權等議題上,中共與台灣之間雖有著共同的利益,甚至期盼台灣方面的合作,但在國家主權議題上,我政府實難以期待中共的善意。
     (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協會理事長)

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我國正式成為「美洲鮪魚委員會」會員

轉載新聞一篇,謹記念當年辦理公約送院以及處理約本中譯本過程的漫漫歲月


我國正式成為「美洲鮪魚委員會」會員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我國已於本(2010)年8月17日經我駐美代表處向公約存放國美國政府 【遞交我接受「安地瓜公約」(Antigua Convention)規範之書面文書,並附上 總統批准書,完成我國加入該公約所有的法律程序。因此,臺灣於本年8月27日「安地瓜公約」生效之日起,即成為管理東太平洋鮪類資源之「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 IATTC)之「委員會會員」(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我完成加入安地瓜公約之法律程序漁業署表示,「安地瓜公約」係IATTC為因應國際漁業環境變遷以及擴大會員參與之需要,於2003年修訂通過之新公約,並於本年8月27日生效。該公約係於本年4月20日經我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由總統簽署批准後,依據該公約之相關規定,我國完成遞交同意接受該公約規範之批准文書程序,於該公約生效時起,成為IATTC之會員。漁業署指出,當前東太平洋的鮪魚保育及管理係由IATTC負責。該等水域為我遠洋鮪延繩釣漁業重要漁場,漁獲對象以高經濟價值、專供生魚片外銷市場之大目鮪及黃鰭鮪為主,過去曾有近 90餘艘大型鮪延繩釣漁船於該水域作業,年漁獲量約1至2萬公噸,產值可達新台幣20億元左右。目前有配額魚種是大目鮪,而我國2010年獲7,555公噸。 我國自1973年起應邀以觀察員身分參加IATTC會議,漁船雖可在東太平洋作業及取得漁獲配額,然於該組織進行相關決策程序時,卻無法參與最後之表決;值此,對照目前國際上對鮪漁業之養護管理要求日趨嚴格,各國之公海漁撈能力(作業船數)或漁獲配額(如大目鮪)正逐步受限,我國在成為該組織之正式會員後,將享有包括參與表決在內之決策權,對我國政府維護我東太平洋漁民作業相關權益之努力,將會有莫大幫助。漁業署強調,包括鮪魚在內,全球漁業資源已由各區域漁業組織加以管理,IATTC係我國在太平洋區域,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之後,第二個獲得委員會會員參與地位之政府間鮪類漁業組織,另外,去(2009)年11月通過之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組織(SPRFMO)公約(按:負責管理鮪類以外之海洋漁業資源),經我國爭取,亦得在該公約生效後以委員會會員身分參加。換言之,我國在太平洋區域漁業組織地位均已獲提昇並擁有決策權利,可維護我漁民及漁業最大利益,而提昇我國在印度洋及大西洋相關漁業組織參與權利,將係本署持續努力的目標。 身為重要鮪魚捕撈國,我國在成為IATTC會員後,除可維護我國漁民作業權益外,亦應展現捕魚國負責任決心,積極與其他會員合作以保育及管理該水域之重要漁業資源,俾我遠洋漁業得以永續經營。2010/08/26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Interesting Workshop


文章日期:2010-06-26 17:50

會議後一天
參加一個臨時增加的研討會
使得原本的雪梨之行只得取消
主辦單位是個很新,2008年才成立的NGO
背後金主來頭不小
與會報告的也都是資源評估界頗有名氣的學者
幾場聽下來,聽到不少有趣的研究

比如說
大目鮪、黃鰭鮪的swimming bladder的大小比例不同
正鰹則是沒有swimming bladder,
所以透過音波聲納系統所得到的影像
顏色是不一樣的,大目鮪是深紅色,其他魚種沒有那麼深,正鰹是淡黃色的
所以,可以"辨色知魚"!
所以,以後規定看到深紅色不准抓?

然後,鯊魚晚上會跑離集魚器(一種像是人工浮魚礁的設備)
所以,晚上去捕魚比較不會捕到鯊魚?

外國人捕魚很浪費,會丟掉很多覺得不好吃的魚
所以要發明篩網,窄窄的格子,可以讓瘦瘦小小的鬼頭刀遊出去,胖胖的正鰹留下來變成罐頭鮪魚!

還有,"生態系"保育的概念越來越重要
如果只從海洋裡大量捕撈單一魚種
可能會對生態系平衡造成影響
所以,捕撈很多魚種的漁業相較之下比較"生態"保育?

最有趣的是最後一項
這個有魄力的基金會打算進行一項三年研究計畫
總經費是一千二百萬美元,其中有六百萬美元拿來租船
其他則是通訊、連絡、設備、研究費等等
[稍微換算,租一艘船一年六千萬台幣左右]
不過,基金會只有自籌款二百萬美元,
其他的呢?
希望從各政府民間部分去募款

這下我們終於明白辦這場研討會的最重要目的了。

這是布里斯本街頭的女孩,但是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很生氣的樣子
布里斯本是個奇特的地方
應該是充滿白人的澳洲,對吧?
走上街上,耳邊聽到的中文不絕於耳,不時還會有台語
有種沒有離開家的感覺
去買個簡餐,櫃台小姐主動跟你說中文
隨口一問
是個從桃園龜山來念書的碩士班學生
假日在此打工......
真是四海都有講中文的人啊
[現在不流行說四海都有中國人了!]

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會越大、交集越少


文章日期:2010-06-24 22:13

Brisbane, Australia

白色的摩天輪佇立在河畔
轉起來速度頗快
仔細端倪
坐的人不多
所以只偶爾在有人上下車廂時停留
少了那份悠閒的感覺

飛行千里來參加的會議
帶著些許期望
最後,似乎還是一樣
參加的人越多,能達成的共識就越少
七嘴八舌之後
似乎只剩下
"我們要共同努力保育海洋資源"
how to do?
下次開會再說!
唯一的成就似乎就是為下次會議制定Terms of Reference.

於是,鎮日的時光就在冷颼颼的會議室、河畔的燈光
以及Subway裡微溫的潛艇堡中度過

當然,感謝各方的贊助,
所以中場休息時間有充裕的咖啡和點心 ( thanks to ourselves)
某日中午有餐盒( Thanks to Canada)
某日晚上有BBQ( Thanks to Korea)
算是一場聯誼大會吧!
希望這一小步,能讓未來繼續穩健的向前行吧!

布里斯本河畔風光

會議室裡努力想達成共識的人們!

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奇人奇語


文章日期:2009-11-11 09:48

RFMO要保育資源,就會訂定配額,各國理應遵守,如果不遵守,小則飽受責難,大則面臨制裁壓力,所以,吾輩無不費盡心力遵守規範,以求做個模範生,有一天,忽然發現,面臨壓力的方法有很多,他人運用技術之巧妙,頗值得效法,以下為數例可供參考:
某次,E國質疑J國沒管好自家小孩,跑到他人家去撒野,正上門興師問罪時,J國說,這孩子跑到C國,又跑到D國,反正,都不是我家管轄範圍之內,就只好算了。
又有一次,J國小孩超補過量,U國很客氣的請他解釋,J先是假裝沒聽到,然後,不疾不徐的說:我們也告訴他們不可以超補,只是很不幸( "Unfortunately"),還是多抓了一些,下次我們會跟他們討論看看怎樣可以避免。
這下子,K國學到了,等人家問到他的時候,K就說,那我們跟J國也一樣,也是無心之過,那不然就多給我們一點配額,就沒有違規問題了,總不能讓我家小孩餓死吧。

還有,當老師要找出作弊的學生的時候,有兩種方法回應,
方法一,趕快承認,然後,搬出TRANSPARENCY,表示我已經很誠實了,懇求大家的原諒,通常都可以奏效。
方法二,趕快義正詞嚴的抨擊作弊這種行為,然後支持老師和鼓勵同學趕快把作弊的學生找出來,不管那個人是不是你。
絕對有效。

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

Taiwan? Chinese Taipei? Who are we?

Taiwan? Chinese Taipei? Who are we?

文章日期:2008-06-06 07:44
看到電視上各路人馬為了我們叫什麼爭得面紅耳赤
想起很多年前
外交部曾經有一張表列
上面洋洋灑灑列的八項名稱
向各政府部門人員宣示我們的"名稱"
那八大名稱是有順序和原則的
不同場合採取, 或說爭取不同名稱
雖感覺有點阿Q, 但似乎至少還有其邏輯
也記得在一次討論會中
有些新進人員對此不免感到困擾,而提出質疑
猶記得某位資深人員是這麼說的
出去開會就代表國家
你說自己叫什麼就叫什麼,且應被別人尊重與接受
總不能別人叫你阿花,妳就說, 好吧! 那我就叫阿花
當然你要堅持到底......

對照今天看到的情景
不免讓人覺得感觸良多了。

2002年10月12日 星期六

2002年APEC海洋相關部長會議之漢城海洋宣言


文章日期:2013-05-02 18:20



2002年,那是在Seoul還叫漢城,而非首爾的時代
還記得在APEC FWG漁業工作小組上
來自韓國海洋部的代表極力要求召開本會議
日本代表則堅決反對,說對於沒有海洋部的國家
開這種會壓根是幕僚單位的夢靨(nightmaire)
這日韓大戰還真是精采啊!
經過幾番攻防,韓國代表只差沒有以切腹威脅的情況下
通過召開會議的提案

之後國內協調也很痛苦,發現日本真是先知
在COA及EPA幾番禮讓之後,由外交部欽點COA主委代表
龐大的代表團,做事的人少,看戲的人多
當然,最重要的演員就是"部長"

佩服韓國的細心安排會議,讓與會者備受尊崇
難怪有人愛開這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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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城海洋宣言
21世紀海洋管理之藍圖
第一屆亞太經濟合作(APEC)海洋相關部長Ocean- related Ministerial Meeting)會議

壹 前言
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議揭示21世紀議程第十七章對於海洋及海岸保護應加強永續發展的理念,其後召開之區域性會議均紛紛對此做出回應,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1997年溫哥華領袖宣言中即強化此項區域立場,並透過APEC合作計畫加強推動永續發展。此外於1998年馬來西亞領袖宣言中重申將落實推動此一承諾。
基於上述背景,韓國政府為終止不當使用海洋資源並推動永續使用海洋資源之雙邊合作計畫,在二○○一年五月十四至十五日舉辦之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二屆漁業工作小組(FWG)及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MRC WG)聯席會議中,提議在二○○二年舉辦海洋相關部長會議(Ocean-related MinisterialMeeting),宗旨在於追求亞太地區之海洋及海岸資源永續,該案於APEC年度領袖會議中獲得認可,責成韓國於二○○二年四月舉辦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第一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APEC THE1ST Ocean-related Ministerial Meeting),簡稱AOMM
APEC海洋部長會議宗旨在於推動海洋資源永續利用,會議目標包括(1)就海洋議題交換看法及經驗;(2)檢視不同部門跨領域之議題;(3)考慮具體行動方案;(4)提供本次會議成果作為2002年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議之具體議題。全程會議於200242226日於韓國漢城舉行,大會主題為邁向海洋及海岸資源之永續管理。
鑒於本次會議討論議題涉及多個相關部會,我方經協調後由行政院核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范主任委員振宗代表我國與會,與團人員包括外交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合作處、林業處、漁業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學者顧問,期望就我方在海洋環境保護及漁業資源管理方面與各會員體交換資訊與經驗。

貳 重要討論議題
在正式海洋相關部長會議之前,分別規劃有「海洋資源保育資深官員會議」、「漁業資深官員會議」及非政府組織組成之「海洋議題研討會」,其中海洋議題研討會主要由海洋相關學者專家以及非政府組織研討海洋相關議題,並將建議送交資深官員會議參考。兩項資深官員會議的主要任務則在於草擬漢城海洋宣言,送交部長會議討論,部長們就前述宣言草案進行討論後,正式通過該分宣言,作為亞太地區推動海洋海岸保護之宣示性文件。
會議討論主要議題有五項,包括永續漁業、海洋科學與技術、海洋環境保護、海岸地區整合管理以及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之因應,以下就五項重要議題加以說明:
一、 永續漁業
本議題主要探討如何增進政府所能使用的政策工具及規劃工具以達到永續漁業,可努力方向包括:
(一)海洋推廣計畫
(促進民間參與)
由於APEC各會員體對於漁業資源保育的體認各異,政府以及民間的想法亦有不同,所以如何在政府擬定資源保育措施的過程中,加強民間以及私人部門的參與,俾有效貫徹資源保育措施是政府所不容忽視的階段,否則,政府片面決定的保育措施往往難以達成效果。所以APEC建議各會員體能透過海洋推廣計畫,盡力接納與漁業相關之利益人士及團體,進而與私人產業及相關漁業人士建立夥伴關係,從環境經濟社會層面進行資源復育。
(二)永續水產養殖
由於海洋漁業利用已近飽和,基此水產養殖在糧食安全以及蛋白質供應的角色日益重要,許多亞洲地區的養殖產業係仰賴淡水,小規模的養殖對於地區糧食供應以及經濟都有具體貢獻。
然而,水產養殖對於生產經濟和環境的負面影響也普遍受到關切,特別是疾病控制、外來物種引進等問題,許多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的研究,特別以水產養殖漁業對於水土資源的倚賴性,故應注意養殖生產與環境的平衡,亦需加強魚病控制能力,以避免跨國的傳染,可預期在未來水產養殖將依靠先進的研究與管理,所以希望能透過更深入之研究與發展、教育民眾、建立網絡、舉行專家諮詢與水產養殖會議等方式,以達到永續水產養殖之目標。
(三)有關履行FAO倡議
FAO 19992月通過三項國際行動方案,包括「避免延繩釣漁業意外捕獲海鳥(the reduction of incidental catch ofseabirds in longline fisheries)」、「鯊魚保育管理(the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harks)」、「漁獲能力管理(the management of fishing capacity)」,續於2001年通過第四項國際行動方案「避免、抵制及剷除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行為(the prevention deterrence and eliminationof IUU fishing)」。前述四項行動方案反映目前國際漁業管理趨勢,APEC也鼓勵會員進行相關努力,透過相關研討會以及資訊的交換,致力於減少過度漁撈能力,加強對於鯊魚保育以及避免延繩釣漁船意外捕獲海鳥之管理等,並且採取全面性措施以消除亞太區域內的IUU漁業,就此而言,主要希望能透過國家行動計畫的研擬以及加強區域及次區域組織的各會員體間的技術合作以達成目的。
(四)顧全海洋生態系
目前許多海洋生態系所面臨的主要問題還是在少數地區及不法漁民仍繼續使用電毒炸等破壞性漁法進行捕魚,以致造成環境的破害,對此,各國多希望透過海洋保護區(或者海洋公園等形式)、休漁、以及就生態系統為基礎的管理等方式進行保育工作。在此議題上,海洋哺乳類的管理方式均受到各國的熱烈討論,日本等具有傳統捕鯨業的國家仍認為須經充分的科學性研究作為資源利用的參考。
各國也都認同在具備科學基礎的前提下,可採用政策的管理,包括禁漁區、禁漁期等方式進行資源保育。惟對於海洋保護區的範圍,仍應限定在各國管轄水域之內,並強調科學研究的重要性。
(五)水產品供應及食品衛生安全
近年來國際間對於水產品的檢疫與認證相當重視,各國紛紛強調食品衛生安全規範的重要性,例如美國於1971年提出「食品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制度」(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Point HACCP),歐盟也於1991年發布91/493/EC指令,規定漁產品產銷之衛生條件,日本於1995年開始實施「產品責任制」(Product Liability)法,要求當製品造成消費者身體或財產受損時,製造商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為提升水產品貿易的品質,各會員體應提升水產品衛生品質的查驗及達成一致性標準的協商。
(六)永續貿易
各國所關注的問題主要是如何適當的使用經濟手段,作為更好的漁業管理方法,並可達成永續貿易的目標。目前APEC會員體已發展許多與環境有關的措施,包括環境使用者付費、設置補償基金體系、可轉換配額及生態標籤的使用等等。未來也期望藉由永續貿易策略,例如漁業調整、技術轉移、影響評估、教育計畫以及標準整合,以求配合減緩貿易障礙,並履行HACCP及類似計畫。此外,在漁產貿易自由化之推動及貿易障礙之削減的過程中,應有資源研究為基礎,且以不危害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
二、 海洋科學與技術
本議題主要在於強調海洋科學技術必須進行國際合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強各會員體經濟與技術交流,以協助開發中國家之能力建構:
(一)如何透過國際交流及合作以有效預測及瞭解海洋
鑒於海洋觀測的技術必須透過國際合作已獲得完整的輪廓,方能較為周全的瞭解海洋,俾助於獲得各會員體在經濟上的長程利益。過去APEC的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曾進行許多海洋相關計畫,如利用衛星遙測蒐集海洋資料(水溫及海色),分析比較各會員體波浪預報模式、紅潮藻華、藻毒分析標準方法、漁產品安全認證等計畫,我國科學家亦充分參與相關計畫。未來,也應繼續加強在氣侯變化預測等方面計畫之合作。特別對於開發中會員應擴大整合區域觀測系統及資訊交換自由化,對於海洋評估計畫則可透過利用私人船舶等方式,彌補傳統計畫的不足,並藉此鼓勵私人部門的參與。
(二)區域海洋科學計畫的再造(restructuring)
為期預測氣候與海洋的變化及其對海洋生態與沿岸棲息地的影響,各會員應加強透過研究、資訊、技術及專業之交流、能力建構、訓練及教育,公私部門參與及夥伴關係等,多方向的加強區域內合作的行動計畫。特別是如何將知識轉換為能力,推廣保護生態系產品與服務的觀念,以及重新規劃區域(次區域)管理機制等。
(三)經濟技術合作及能力建構
為保護環境,APEC在發展政策、標準及符合條件等上扮演重要角色,因為海洋資源的保存及實質利用完全仰賴於此。各會員體在1990年代透過各項合作計畫,進行熱帶海洋環境標準發展、海洋污染監控及基線研究、以及紅潮毒藻等相關研究計畫。
對此,韓國也特別提出希望建立APEC海洋環境訓練與教育中心,以作為對此呼籲的回應。除此之外,特別對於拉丁美洲國家,也希望能藉由此類計畫加強教育訓練及能力建構。
三、 海洋環境保護
本議題主要討論在於如何減少海洋環境污染,包括陸源(land-based)與海源(sea-based)污染以及重要棲地之保育:
(一)陸源污染對於海洋生物多樣性所造成之威脅
目前海洋環境的陸源污染主要來自海岸地區及河川系統人口增加所導致的污染、農業、資源開發(林業、礦業等)及在沿岸地區、高地及上游地區的土地與水利用造成之衝擊,例如重金屬及農藥污染,這些因素都會造成自然生態的破壞,以及污染魚貝類與其它海洋生物之環境,進而造成漁業的損失。是故,應該要藉由實施國內、地區性及全球性的行動計畫,以降低陸源污染源對於海洋生物多樣性所造成的威脅,特別是加強橫向聯繫及整合,確認主要的陸源污染,並儘速確認應採取之防禦行動,各國應相互交換在海洋主要污染源與管理技術上之相關資訊。
(二)海源污染及海洋生物多樣性
目前所廣受關注的海源污染主要是船舶附著物造成外來不當引進物種以及有毒防污(antifouling)化學藥劑的問題。由於船舶航行中,可能透過壓艙水等方式散佈微生物,往往會導致紅潮或其他對生態系的衝擊。而目前被船舶所廣泛使用的有毒防污化學藥劑所含成分(TBT、鋅、銅等)會造成海洋污染。然而,許多亞洲國家仍缺乏有效的規定。對此,APEC鼓勵會員提早參與2001年船舶控制有害防污系統之IMO國際公約,並極力主張APEC經濟各會員體採行IMO壓艙水計畫。
(三)重要的/必要的棲息地
由於破壞性漁法、觀光業、陸源污染及來自於海岸開發的惡化,使得珊瑚礁、紅樹林,濕地(沼澤/含鹽沼澤/潮汐沼澤)等重要棲地受到破壞,由於珊瑚礁區為海洋中高生產力區域,為多種魚類繁殖後代之場所,應加強保育,並期望在FWGMRC WG聯席會議中能對破壞性漁捕問題,提出更具體之作為。並呼籲APEC會員體採行更積極之方法,以維護珊瑚()生態環境及資源。各國應考量建立永續濕地、海岸區、紅樹林及珊瑚礁系統的資訊中心,以減緩這些重要魚類棲息地的消失速度。
四、海岸及海域的整合性管理
(一)海岸海洋多元性使用之衝突
由於海岸地區經濟開發頻繁,倘欠缺適度的整合管理,將有損於海洋環境保護以及永續使用的長期利益。只是海岸及海洋主要使用者之間的衝突卻不斷增高,包括船運及港口的開發,海產及漁業,礦物與能源的生產,海岸旅遊業與廢棄物處置等等。
部分國際性方案已強調在開發及強化整合性海岸及海域政策上,應儘速提供各經濟體技術性協助。所以各會員體也應了解發展整合性海岸及海域政策的重要性及急迫性,並透過國際組織及各種方案做出努力。
(二)開拓永續性的生態旅遊產業
近年來各國均積極推動旅遊業,其中海岸地區是遊客最常造訪的地方,由於海岸地區屬於高度敏感的地理區,很容易遭受環境壓力,因此,所謂的永續旅遊業就是鼓勵生態旅遊,力求兼顧觀光事業以及環境永續。
所以為避免各行業之間的衝突以及海岸資源的過度開發,旅遊業也應該納入海岸地區整合管理之體系下,使得旅遊業不僅能為當地經濟帶來福祉,同時也能維持環境的健康。
(三)加強資訊交換,達到成功的海岸整合管理
就前述說明海岸地區整合管理的重要性,各會員體可以透過APEC秘書處以及相關資深官員會議的方式,加強各會員體的資訊交換以及不同工作小組之間的整合,以求成功的進行海岸整合管理。
五、聯合國環境永續發展會議之後續行動
鑒於地球永續之發展高峰會將於本年八月於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APEC各會員體亦希望就海洋海岸管理部分提出APEC的觀點供大會參考,本次討論議題主要包括永續發展高峰會議預備情形報告以及APEC執行永續發展相關計畫。
(一)2002年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的準備工作
1992年第一次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中,制定二十一世紀議程的第十七章專責有關海洋及海岸地區環境資源之保護,在十年之後,將於本年八月於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第二屆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各會員體再度重申在追求經濟成長時,對於永續發展的承諾,應思考如何讓已經在此一領域展開廣泛活動的APEC,能對世界高峰會的成功以及推動其工作方案的結論所提出的貢獻,並就海洋及海岸事務的進展以及所遭遇的嚴峻挑戰,提出全國性與地區性的觀點。
(二)檢視海洋管轄上區域性合作的經驗
19967月舉行的永續發展部長級會議上,部長們要求資深官員應每年檢討APEC的永續發展活動。由於海洋環境的永續性是整體性議題,涉及大部分的APEC工作小組與委員會,包括海洋資源保育、漁業、交通、觀光、工業科技、及能源等工作小組,行動方案的執行也需要正式的合作機制來確保APEC在這個議題上的利益能獲得適當的推動,並確定APEC中所進行的各項努力均能有適當的發揮而無重複。

參 部長會議過程
APEC第一屆海洋部長會議在韓國傳統古樂伴奏聲揭開序幕,首先由韓國海洋水產部柳三男部長致詞,表示永續利用海洋資源對APEC會員體相當重要,故倡議召開本次部長會議,盼藉由提升開會官員層次,進一步推動海洋資源保育,且本次會議的特色在於特別邀請非政府組織參與,加強相互對話,以建立夥伴關係。
柳部長致詞後,由韓國總理李漢東先生致詞表示,在第九屆上海領袖會議,韓國大統領金大中提出舉辦第一屆APEC海洋相關部長會議之芻議,希望藉由該會議之舉行,透過APEC區域合作,以永續管理之方式,加強海洋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本次部長會議之宣言應可勾勒出未來APEC海洋發展的藍圖,超越彼此差異,保護海洋共同利益,因此李總理期此大會能順利通過「漢城海洋宣言」,並在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舉辦前,會員體可充分交換意見,提供APEC對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之貢獻。
在第一天的會議中,主要由各國部長發表聲明,代表我國出席范主任委員在發表中,主要說明台灣獨特的地理環境及豐富的海洋資源,並在近年來對於海洋環境資源的管理與保護工作,以及在前述五項議題上的成就及未來努力方向,並期望各國共同努力致力於海洋之永續利用。首日會議在二十一個會員體發表聲明後即告結束。
第二天的會議重心在於為漢城海洋宣言,草案在無人提出修正意見的情況下通過。隨後,各國部長紛紛對該宣言發表聲明,澳洲首先表示該宣言通過後,各國應確實加以落實,尤其對有關重要棲地之保育管理,特別是珊瑚礁等生態系對於漁業以及觀光貢獻良多,然而,全球珊瑚礁逐漸減少的趨勢亦不可否認,而公海生物多樣性相較之下較乏人關注,故期望各會員體除保護其經濟海域資源外,也應考慮採取行動保護公海生態系統。
日本部長代表則表示應注意加強遏止非法、未報告及未受管制漁撈行為以及漁產品及農產品安全,至於公海生物多樣性,則應加強科學研究,作為管理架構之討論基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范主任委員振宗則發言表示,我國將致力於落實漢城海洋宣言,並加強與各會員體之資訊交流及技術合作,以達成亞太地區共同的經濟繁榮,也認為在未來推動漢城海洋宣言之內容時,應充分考量各經濟體的差異性及兼顧區域之共同利益,並透過經濟與技術合作,縮短各會員體之間的差異,提昇各會員體海洋管理之能力,使得政策執行更為順利。
美國則特別呼應澳洲有關珊瑚礁保育的議題,除此之外,也認為應以負責任態度推動鯊魚漁業,以及降低海龜意外捕獲問題。
菲律賓則呼應有關於珊瑚礁的立場,應加強東亞海域環境管理夥伴關係或相關國際論壇、組織之間的整合,並可透過各個非政府組織的協助,成立廢棄物監控系統,資訊交換、出版品宣導,菲律賓已採取行動,也呼籲其他會員體跟進。
印尼及泰國代表亦發言表示支持珊瑚礁保育,以及各會員體應加強合作,專業技術交流。
最後,韓國海洋水產部長總結表示,「漢城海洋宣言」主要奠定二十一世紀海洋保育的願景與藍圖,重申我們決心追求海洋資源永續利用與發展,也能在全球永續發展高峰會上表達亞太地區的觀點,並期望經由未來持續溝通,以帶動本地區的發展與繁榮,最終,各國並歡迎由印尼舉辦第二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至於時間將視本次部長會議決議推動狀況而定,會議至此圓滿閉幕。

肆 結語
第一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在韓國的積極規劃以及各國部長的熱烈參與下圓滿閉幕,經由各國部長及相關資深官員的參與,使得漢城海洋宣言的內容廣泛地關注到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重要議題,特別是永續漁業的重要性,以及海洋科學及技術、海洋環境保護、海岸整合管理等方面的努力方向。咸認為「漢城海洋宣言」將能對全球海洋資源整合與利用發揮指標性的意義。未來希望宣言內容的落實,促進漁業資源之永續,我國也將秉持過去充分參與APEC活動之精神,加強與各會員體合作,以期達到亞太地區海洋資源保育之永續。

漢城海洋宣言全文
我們,代表世界最大海洋沿岸二十一個APEC經濟體之海洋事務相關部長;
1. 體認海洋對APEC區域之糧食安全、永續經濟發展、及社會與環境價值之重要性;
2. 認知APEC區域對達成海洋生物資源之保育與管理之重要性,因其經濟體之海洋漁獲占全球七五%、養殖產量占全球九O%以上、及水產品消費量占全球七O%
3. 承認目前APEC經濟體在因應海洋相關議題挑戰、及在分享與運用相關經驗及各種管理工具上之努力;
4. 決定加強推動茂物宣言、大阪行動綱領、一九九七年永續海洋環境行動計畫、一九九八年APEC海洋會議通過之夏威夷宣言、及二○○一年蒙特婁宣言與二○○一年領袖反恐怖活動宣言等之執行;
5. 歡迎WTO多哈部長會議採認之發展議程,注意到新回合談判已展開,並承諾予以支持使成功達成結論;
6. 知悉領導及改進區域協調與合作對於責任性的海洋管理之必要性;
7. 瞭解到以生態系為基礎之海岸及海洋管理措施之價值,及以整合性及跨領域之方式執行此一措施之重要性;
8. 認知自海洋與大氣觀測衍生之預報改進對APEC經濟體之經濟、社會與環境上之利益;
9. 體認現有措施、架構及計畫所提供之價值與指導性,以及進行中可協助區域及經濟體內部進行永續海洋管理之國際努力;
10.深知需確保會員經濟體之努力能與相關國際文書一致;
11.意識到需將相關部門及利益團體包括非政府組織及民間部門之利益納入決策考量之重要性;以及
12.APEC領袖於二○○一年上海宣言中曾承諾將促成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議之成功,並主張APEC可於高峰會中自區域的觀點對海洋議題做出貢獻。
部長們決議如下:
經濟體內部的行動
1. 以整合性及生態系統為基礎之措施,發展及促進較佳之海岸和海洋管理,包括次區域海域、臨近海岸之河川流域和集水區;
2. 為永續管理海洋資源,改進及強化以市場為基礎之文書、管理及執法機制;
3. 依據現行國際法規,發展及促進各種永續管理之工具,包括經濟體所管轄之海洋保護區、環境影響評估、及海洋與沿岸整合區之管理政策及架構;
4. 促進國際有關海事安全、海洋污染、船舶外殼塗料含有害物質所造成環境傷害之補償及賠償之相關法規之採認與執行;
5. 各國共同努力加強對於壓艙水及沈積物之控制與管理;
經濟體內部及區域行動
6. 對於重要及關鍵的海岸及海洋棲地,加強保育及永續的管理;
7. 透過資訊交換促進本區域對全球漁業文件之有效執行,以達成責任制漁業及永續水產養殖;
8. 去除APEC區域內之違法未報告不受管制(IUU)之漁業行為;
9. 加強漁業及永續水產養殖之科學研究,以增進知識,幫助決策,並且增進納入生態系考量之科學基礎,以共同理解支持以生態系為基礎的管理措施之觀念與方法;
10.加速處理外來有害之海洋物種、破壞性漁業、海源及陸源之海洋污染所造成之威脅;
11.對於有可能影響海岸及海洋環境的旅遊活動,加強永續管理;
12.進一步與所有利益團體,包括私人部門、非政府組織及學術單位建立伙伴關係,以追求永續發展;
區域行動
13.加強能力建構,分享有關海洋科學與技術、責任制漁業、永續水產養殖及海岸與海洋整合管理之資訊及技術;
14.透過APEC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及便捷化倡議,加強合作以促進責任性水產品貿易;
15.透過捕撈漁業及養殖水產品等共同標準之建立,以及危害物分析管制點(HACCP)之使用,增進食品安全之能力建構;
16.增進區域科學合作及協調以發展促進海洋觀測、評估及預報系統,對於極端之氣象及氣候變化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17.與會員體及其他區域性組織合作以發展有關生物及非生物之海洋資源之科學研究;
18.鼓勵擬議與既有政策之發展與區域研究、教育及訓練倡議,並歡迎韓國建立亞太經濟合作海洋環境訓練及教育中心(AMETEC);
APEC之回應
19.持續增進APEC與海洋相關論壇之合作及協調,例如:海洋資源保育、漁業、交通、觀光、工業科技、及能源等工作小組;
20.要求漁業工作小組、海洋資源保育小組及其他相關論壇,發展及執行本宣言所揭示之政策目標,並向APEC資深官員提出進展報告;
21.加強對相關APEC論壇之利益團體進行有關海洋之溝通與推廣計畫;
22.歡迎印尼主辦第二屆海洋部長會議;
23.APEC對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及其後續行動之貢獻;
24.各會員體在準備參加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議時,應將本宣言納入考量;
25.基於APEC對糧食安全、永續發展及消除貧窮之重要貢獻,上述議題亦是APEC對於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揭示之廣泛全球議題所採取之區域性措施。
這是晚宴上可愛的韓國小朋友合唱團,
她們非常賣力的演唱各國歌曲,包括鄧麗君的甜蜜蜜~
獲得滿堂彩~~~不容易啊!

2000年10月12日 星期四

APEC 亞太經濟合作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文章日期:2013-05-02 18:46
這是我參加的第一個國際組織會議,APEC,屬於外交部最重視的會議之一,
所以相較有優渥的經費補助,每年可以贊助三位(比我們自己的RFMO可能都多!)
也是屬於最EASY的會議,因為屬於FORUM,純TALK,沒有任何約束力(BINDING)
所以,你如果膽子大些,報完名就可以直接出發,會議中可以不發一語,盡情享受各項安排到回家
的確看過許多國家代表團數年來會議從來不說一句話。
我們則是比照最高規格準備厚厚一疊position paper and talking points,
連外交部的代表都說,沒有其他哪個部會準備這麼多的,
雖則通常團長都會說,廣結善緣,不要有太多意見
我們就當作是練習寫英文作文吧!
反觀日本代表團,都派最年輕者(課長補佐,約略是技正等級)出馬,
但在會中幾乎每個議題都發言,用著破破的英文,可以看得出他們有多努力,
甚至有次,加拿大代表仗著英文好,可能說的超越討論議題又太快了
日本代表也不惜提出抗議,認為不應該以英文優勢欺壓其他非英語系國家代表,
就這點就著實令人佩服啊!
雖然APEC備受外交部重視,但實際上APEC並無公約,也無簽署文件
並不能算是正式的國際組織,而僅是一個COOPERATION
早期希望以非正式的方式合作交流推動貿易自由化
近年由於WTO的成立等等,其主要功能已經逐漸式微
在我看來,變成亞太國家領袖以及官員一個聯誼的場合,應驗當時那句:到此廣結善緣來著!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為環太平洋經濟組織,成立於1989年,
為二十一個會員體高階官員的溝通交流論壇,討論議題廣泛涵蓋國際經貿、投資自由化與區域合作。
對於海洋,APEC下設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Marine Resources Conservation Working Group, MRC WG)
及漁業工作小組(Fisheries Working Group, FWG),主要任務為就海洋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我國自1993年開始參與,環保署更於1998-2000年間擔任主事國,漁業署則於2004-2006年擔任主事國。
上述兩工作小組於2012年合併為「海洋與漁業工作小組」(Ocean and Fisheries Working GroupOFWG)

APEC與漁業有關之「海洋相關部長會議」(APEC Ocean-related Ministerial Meeting,簡稱AOMM),
之所以採用海洋相關部長而非海洋部長,就是因為許多國家尚無海洋專屬部會,而以”相關”兩字廣意涵蓋之。
三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分別於2002年於韓國漢城、2005年於印尼峇里島及2010年於祕魯利馬召開,並通過漢城海洋宣言(Seoul Ocean Declaration)、「峇里行動計畫(Bali Plan of ActionB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