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兒童發展里程碑

文章日期:2008-08-06 21:15
兒童的動作發展有一定的順序與進程,我們稱之發展里程碑(development milestone), 將此發展里程碑依照年齡排列、檢測,便是兒童發展篩檢量表的概念。依照兒童發展量表:10-12個月大的兒童能扶著東西走路,能獨自站穩;13-16個月大則不需扶東西便可以自己走路,也可橫著走或倒退著走。

發展的速度總有個體差異,快慢有別;當有落後時,應考慮下列問題:1.小朋友是否有早產?若有,應將實際年齡扣掉早產不足的週數作修正;2.和同胞兄弟姊妹相比,是否有較顯著的落後?有可能因家族遺傳的因素,而有少數項目發展的落後;3.除了粗動作外,在其他分項中(像是精細動作、語言發展、認知發展及社會發展等)是否也有落後?越多項目的遲緩越需儘早介入。

一歲的小朋友可扶著東西走路應還在可接受範圍。家長可以在安全的前提下多鼓勵小朋友站走,適度使用學步車或其他支撐物,誘發他走路的潛能。